分布式光伏政策
广东省
深圳龙岗区发改局《龙岗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意见稿》提出,项目备案工作按有关规定尽可能简化程序,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范选址等支持性文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同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在具备用地和规划手续、产权清晰且合法的既有建筑物上进行建设,项目立面四周不能围合,且高度不超过2.2米(光伏组件最高点距离铺设平面高度)
7月25日,东莞发改局《关于同意第二十八期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的复函》
《复函》中明确,共有554个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获得项目备案。
7月16日,东莞发改局《关于通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企业名单的函》
附表:新增符合条件的我市施工企业名单
7月16日,省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处《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花都区梯面林场等4个碳普惠项目减排量备案的函》
附件:花都区梯面林场等4个碳普惠项目减排量备案信息表
7月5日,东莞发改局《关于开展2018年东莞市企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第三方审核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项目审核范围是东莞市2017年并网发电的光伏项目,审核内容包括项目补助申请材料、项目建设承包合同、项目资产财务入账的记账凭证及相关资产明细账等。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于在审核过程中存在拒不配合或弄虚作假的单位或者个人,其项目将不予纳入我市分布式光伏专项资金补助范围。
江西省
7月4日,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做好近期光伏发电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对于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面、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根据新政,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可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目前,国家正在研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在国家政策细则最终明确前,各地、各企业应高度重视政策风险,审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未开工项目暂不宜开工,已做好前期工作的项目按新政要求对项目进行重新评估。
对于国家新政前已建成或在建的固定建筑及其附属场所分布式发电项目,且项目履行了合法程序备案或审批手续的,请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按现行政策抓紧做好接网服务。
光伏电站政策
广东省
7月23日,广东发改委、 财政厅转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因国家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因此暂停我省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工作;如国家重新启动安排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我省将按国家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7月23日,广西发改委《关于调整2017年光伏电站初步建设方案项目的通知》
《通知》指出:将截至目前仍未开工的广西柳州柳江协鑫100MW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等四个项目调整出建设方案,收回建设规模合计80MW。收回的建设规模优先用于支持我区光伏扶贫项目建设。
已开工的钦州康熙岭渔光一体光伏电站等17个项目暂时保留建设规模;列入2017年光伏电站建设方案的项目应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配置的建设规模全部并网,无法按时完成的,扣减其未并网部分建设规模。
7月9日,广西发改委《关于2017年度普通光伏电站并网情况的公示》
为便于滚动调整光伏电站项目,确保充分用好建设规模,据初步统计以及有关项目单位报送并网证明文件等,现将2017年6月30日前并网的项目及并网装机容量等信息予以公示。
内蒙古
7月20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发改委《关于废止部分光伏发电项目核准文件的通知》
近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发改委连发10条公告,废除锡市、西苏旗、太旗、蓝旗、黄旗、多伦县、阿旗、等20个备案过期的光伏发电项目核准文件,规模共计602MW。详情如下:
部分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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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政策
广东省
深圳龙岗区发改局《龙岗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意见稿》提出,项目备案工作按有关规定尽可能简化程序,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范选址等支持性文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同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在具备用地和规划手续、产权清晰且合法的既有建筑物上进行建设,项目立面四周不能围合,且高度不超过2.2米(光伏组件最高点距离铺设平面高度)
7月25日,东莞发改局《关于同意第二十八期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的复函》
《复函》中明确,共有554个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获得项目备案。
7月16日,东莞发改局《关于通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企业名单的函》
附表:新增符合条件的我市施工企业名单
7月16日,省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处《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花都区梯面林场等4个碳普惠项目减排量备案的函》
附件:花都区梯面林场等4个碳普惠项目减排量备案信息表
7月5日,东莞发改局《关于开展2018年东莞市企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第三方审核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项目审核范围是东莞市2017年并网发电的光伏项目,审核内容包括项目补助申请材料、项目建设承包合同、项目资产财务入账的记账凭证及相关资产明细账等。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于在审核过程中存在拒不配合或弄虚作假的单位或者个人,其项目将不予纳入我市分布式光伏专项资金补助范围。
江西省
7月4日,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做好近期光伏发电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对于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面、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根据新政,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可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目前,国家正在研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在国家政策细则最终明确前,各地、各企业应高度重视政策风险,审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未开工项目暂不宜开工,已做好前期工作的项目按新政要求对项目进行重新评估。
对于国家新政前已建成或在建的固定建筑及其附属场所分布式发电项目,且项目履行了合法程序备案或审批手续的,请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按现行政策抓紧做好接网服务。
光伏电站政策
广东省
7月23日,广东发改委、 财政厅转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因国家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因此暂停我省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工作;如国家重新启动安排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我省将按国家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7月23日,广西发改委《关于调整2017年光伏电站初步建设方案项目的通知》
《通知》指出:将截至目前仍未开工的广西柳州柳江协鑫100MW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等四个项目调整出建设方案,收回建设规模合计80MW。收回的建设规模优先用于支持我区光伏扶贫项目建设。
已开工的钦州康熙岭渔光一体光伏电站等17个项目暂时保留建设规模;列入2017年光伏电站建设方案的项目应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配置的建设规模全部并网,无法按时完成的,扣减其未并网部分建设规模。
7月9日,广西发改委《关于2017年度普通光伏电站并网情况的公示》
为便于滚动调整光伏电站项目,确保充分用好建设规模,据初步统计以及有关项目单位报送并网证明文件等,现将2017年6月30日前并网的项目及并网装机容量等信息予以公示。
内蒙古
7月20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发改委《关于废止部分光伏发电项目核准文件的通知》
近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发改委连发10条公告,废除锡市、西苏旗、太旗、蓝旗、黄旗、多伦县、阿旗、等20个备案过期的光伏发电项目核准文件,规模共计602MW。详情如下:
部分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