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互联网与能源互联网身份之争

2016-02-16 来源:电缆网

  杰里米·里夫金对能源互联网愿景是一种以电力系统为核心,以互联网技术与先进传感技术为基础的,并以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作为主要的一次能源,且能够与其他系统紧密耦合的共享网络。可见,在杰里米·里夫金的能源互联网概念里并不包括对于核能的开发利用。从世界范围看,在能源利用上,电能替代被认为是高效利用能源的一种有效方式,电力系统在世界能源利用领域的战略地位决定了能源互联网以其为核心布局中不可或缺的作用,也反映了电力系统在能源互联网中的利益诉求。

  能源互联网,本质上是通过互联网手段和思维,解决能源产业整体效率问题(具体包括生产、传递、使用、转化效率等)。既要包含二次能源,也要兼顾一次能源,既要考虑新能源,也必须融合常规能源。因此对能源互联网的理解是:通过整合各类型能源的产、转、输、储、配、用各环节,对环节中信息流、能量流(或物流)、资金流进行优化和重构,增强能源价值创造环节(产、用)功能和体验,提高能源价值传递环节(转、输、储、配)效率,构建高效、绿色、智能能源产业的一套体系。

  立足各类能源,强调互联网思维在各类能源资源配置中的优化作用;其次,是真正的“端到端”的能源供应链的效率优化提升,而并非从二次能源电力为发源点;其三,强调了多能互补、产消一体、逆向重构,即能源不同形式间相互转化;最后,揭示互联网价值本质,即增强功能体验,减少效率浪费。

  不纠结于能源互联网概念之争,而从能源互联网的能源交互、信息交互两大内涵出发探讨能源互联网可涉及的两大领域。能量流将重构能源央企的利益电力系统作为能源转化的枢纽,如果被认为是能源互联网的核心,那么,能源输送便是能源互联网的重点。国内部分学者在构建全球能源互联网战略构想时,认为能源互联网就是以特高压为骨干电网,以输送清洁能源为主导,互通互联泛在的坚强智能电网,突出了电力系统在能源互联网中的核心地位。这一观点具有它的合理性,目前国家电网公司已经对这一概念进行了宣贯。

  从目前的能源结构以及未来能源可预期的发展来看,能源互联网包括电力系统、天然气网络以及交通网络等,同时也包含了能够体现能源信息并实现能源交易的信息网络。电力系统、天然气网络以及交通网络,在能源互联网范畴下,共同的特点之一就是能源输送,电力系统与交通网络之间通过充电桩等充电设备实现与电动汽车的能源输送,天然气通过燃气机组实现向电力系统的靠拢,从而完成能源输送,在未来技术条件下,还可能出现电力系统与天然气系统的双向能量流动,甚至供热系统也会构成一个网络成为能源互联网的一部分,从而完成电力系统与供热系统之家的能源在“能量”形式上的输送功能。这也是目前部分能源互联网研究者对能源互联网在能量流领域的畅想。

  如果从能量流角度出发完成能源互联网的畅想,就要重构目前的电网公司、三桶油等利益格局。随着国家对电网公司、三桶油的加强约束,再加上目前国内经济下行,直接或间接削弱了他们的收益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比如,电力系统急需通过全球能源互联网的概念寻求新的能源输送格局。在经济新常态的情况下,电力供大于求的局面将会愈演愈烈,向国外输送电力成为可能。最近,由能量流催生的电动汽车、充电桩领域的发展已经得到了国家能源局实际政策的支持,充电桩建设与推广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又可能再度成为新的热点,不过,电动汽车的发展实际要早在能源互联网概念的诞生,而在整个能源互联网框架下,电动汽车不单单是能源形式的变换、技术的突破,还在待于交通政策的支持,人们思维观念的转变。

  能源信息流将会得到进一步重视这里所讲的能源信息流,主要包括:一次能源的本身固有信息构成的信息流,这些信息可以构成能源通过互联网实现快捷交易的要素,例如煤炭、石油等实现网上交易;一次能源转变为二次能源过程中在节能、环保等方面形成的信息,这些信息可构成了重要的能源利用过程中的大数据;二次能源在输送、被使用过程中所形成的信息流,比如电力交易、电力损耗等;由前三者所衍生出来的安全防护、隐私保密需求等信息流。能源信息是能源互联网的重要构成要素,在能源互联网的第二大内涵,信息交互的主导下,能源大数据理念将会使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领域数据应用得到充分发展。

 

      关键词: 能源互联网,智能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