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统计局发布2021年1-11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数据显示,1-11月份,吉林全社会用电量为757.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
1-11月份,吉林第一产业用电量为16.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4%;第二产业用电量为438.5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第三产业用电量为169.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为133.4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
第二产业中,1-11月份,吉林工业用电量为427.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其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用电量为150.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用电量为34.51亿千瓦时,同比降低4.3%;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用电量为29.29亿千瓦时,同比降低4.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用电量为31.27亿千瓦时,同比降低3.5%;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用电量为6.48亿千瓦时,同比降低13.4%;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用电量为7.14亿千瓦时,同比降低6.1%。1-11月份,吉林建筑业用电量为11.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4%。
第三产业中,1-11月份,吉林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用电量为26.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为14.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1%;批发和零售业用电量为36.9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6%;住宿和餐饮业用电量为11.9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3%;金融业用电量为3.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房地产业用电量为11.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用电量为4.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6%;公共事业及管理组织用电量为52.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1%。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中,1-11月份,吉林城镇居民用电量为89.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乡村居民用电量为44.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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