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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中心研究员时璟丽: 2030年风光发电累计装机将达12亿千瓦以上

能源发展网发布时间:2021-03-24 00:00:00

当前,我国能源结构持续优化,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量为49.8亿吨标准煤,煤炭占比下降到56.8%,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在能源和电力消费中的比例稳步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提前两年、占比方面提前一年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在全社会用电量中比重达到29.5%。其中,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达到11.5%。

碳达峰、碳中和需要可再生能源持续发展,根据“3060”目标,2030年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占比要从20%提升至25%,风电、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要达到12亿千瓦以上,以风、光为主的可再生能源电力电量要在“十三五”规模上大幅度增加。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在CIFF支持下持续开展的滚动研究——中国可再生能源展望(CREO)2019年11月发布的成果,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情景下,2050年,预计一次能源消费将达到35.4亿吨标准煤,终端消费30.5亿吨标准煤,终端用能电气化比例将达到66%,非化石能源发电占比91%,其中风、光占比将达到73%。

目前,可再生能源发展在资源、技术、产业、经济性方面基本不存在瓶颈和障碍,关键在于可再生能源与能源系统的融合,而实现融合的关键是建设电气化、清洁化、智能化的现代能源体系。未来,化石能源在能源系统中的作用和运行方式必须转变,可再生能源要实现优化存量、有序增长,能源基础设施要实现跨界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加快西南水电基地建设,安全稳妥推动沿海核电建设,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是未来最重要的落实国家战略和目标的机制,通过逐年提升消纳责任权重指标,一方面提供逐年的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需求,另一方面为建成项目运行消纳提供保障。根据这一机制,消纳的定位正在发生变化,即从“消纳定发展”转变为“发展定消纳”,以消纳支撑发展的需求。

未来,通过创新发展模式,可再生能源电力应用领域和场景将得到扩展,比如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分布式光伏达到平价后,各种应用场景可支撑形成更大的市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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