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网讯(通讯员 鞠佳君) 4月11日,乌达供电公司开展“同织民族团结锦 共铸中华文化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列活动,本次由统战人士宣讲《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增强职工民族团结意识和法制观念,单位统战人士从自身工作、生活和组织生活宣讲如何提高做好促进民族团结工作。通过对《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讲解,职工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分为总则、促进中华文化认同和文化传承、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加强社会协同、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8章,共70条,这是内蒙古自治区首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通过集中学习深刻认识到内蒙古是我国第一个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自治区,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维护国家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共同责任。大家纷纷表示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工作、生活中团结各族群众,团结友爱互助。
今后乌达供电公司持续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宣贯学习,创新学习形式,逐条诵读学习,增强职工思想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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