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何智勇、王 帆报道:“吃进”垃圾,“吐出”能源?2月3日上午,记者走进位于渝水区珠珊镇板桥村的全国第一个合同环境服务试点工程——新余生活垃圾发电厂,在厂方人员介绍下,见识到了“变废为宝”这神奇的一幕。
走进该厂垃圾储备站,记者看到两辆封闭式垃圾运输车正在往垃圾池倾倒垃圾,控制室内,两名工人正坐在操作台上使用垃圾抓吊,重复地把垃圾抓起放入焚烧炉料斗,然后经推料装置送到焚烧炉中。
“每天有600余吨生活垃圾运到这里,新余全市能收集到的所有垃圾都运来了。”一名工人介绍说,垃圾在炉内经过850℃至1050℃高温,实现完全燃烧,产生的高温烟气与余热锅炉发生热交换,烟气温度降至220℃左右,余热锅炉吸收热量产生过热蒸汽,再由汽轮发电机变成电能。
据了解,新余生活垃圾发电厂是江西省第二家投入运营的生活垃圾发电厂,也是我市全国第一个合同环境服务试点工程。整个项目投资2.8亿元,2014年6月开工,2015年11月正式并网发电。
“目前月均处理生活垃圾2万余吨,发电220万度。”投资方新余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冯桂良介绍说,在垃圾焚烧发电过程中,20%的渗滤液分流到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指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实现循环利用;20%的炉渣进入渣坑,经过无害化处理可用作建筑原材料;烟气经过脱硫和过滤等环节,各项污染物的含量均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排放要求,其中二噁英类排放限值为国际上最严格的0.1ngTEQ/m3,与欧盟标准一致。而3%的飞灰通过熬合处置,浸出毒性后达标填埋。
据了解,该厂能满足新余未来10到15年生活垃圾处理需求,预计年发电量6800万度,相当于约4万户居民一年用电量,可节约标准煤2.16万吨,年减少氮氧化合物排放216吨、二氧化硫排放345.6吨,年节约土地资源60万㎡(填埋1吨垃圾需占地3㎡)。
“该项目全面实现了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彻底解决了新余城乡结合部尤其是农村‘垃圾围城’现象。以前是垃圾围城,遗臭万年,现在是变废为宝,一劳永逸。”冯桂良说,生活垃圾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巨大的危害,如浪费土地、污染大气、土壤和地下水资源、传播疾病、影响居民健康;而处理得当,则能极大地减轻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并能变废为宝,成为可再生资源,改善人居环境,造福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