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我国城乡建设实现更高质量的绿色发展提供了遵循。近年来,我国城乡建设在绿色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25日,在国新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应了社会关切。
《意见》不仅对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列出主要任务,而且着重对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提出了要求。
“乡村是我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领域,但目前还存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较大、农房设计建造水平偏低等一系列问题。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手段,对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杨保军表示,下一步,住建部将围绕《意见》,推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大力提升农房品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意见》提出,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等。
“这些对于在城乡建设当中全面落实生态文明要求,修复城市与自然、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改变城市建设整体性缺乏、系统性不足、包容性不够的问题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张小宏说。
此外,针对当前城乡建设当中存在的“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突出问题,《意见》从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绿色建筑、绿色建造等方面提出了系统解决思路。
《意见》的实施对加快城乡建设转型提供了遵循,但如何确保《意见》的落地才是取得成效的关键。“过去城乡建设工作重速度、轻质量,重规模、轻效益,重眼前、轻长远,没有形成一套与绿色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建设和监管体制机制。”张小宏强调。
为了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意见》结合住建部近年来的一些工作成果和地方试点的实践经验,提出了符合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要求和我国实际的工作方法,包括建立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的统筹机制,建立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城乡建设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建立完善智慧城市建设标准和政策法规,推动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深化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和第三方考评机制等措施。
“此外还要制定修订城乡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法律法规,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深化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能力水平,加快管理、技术和机制创新,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张小宏表示。(本报记者 訾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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