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立健全区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助力我市建设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升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综合处理水平,拟在康巴什商砼园区建设中心城区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不仅通过新技术有效生产能源,而且同时消除对环境的污染,整体采用公建化的设计思路,导入美学元素,融入展示、游览等服务功能,重新定义工业空间和公共空间之间的感知边界,在本质上创造一个共生的环境,彻底消除大众对工业建筑的负面印象。项目以“垃圾焚烧、上网发电、集中供热、蒸气外销、固废利用”等功能为根本,以“产(生产办公)、学(科普教育)、宣(环保宣传)、研(科技研究)、游(工业旅游与休闲娱乐)”等功能为导向,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要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利用项目
二、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城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乌兰什里商砼园区地块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用地面积115.05亩。一期建设2×5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并分别配置日处理100t的餐厨垃圾和污泥垃圾生产线。配套建设余热锅炉和1×20MW抽汽凝汽式汽轮机+25MW发电机,预留二期1×5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1×10MW抽汽凝汽式汽轮机+1×10MW发电机扩建规模。
五、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示。向社会和工程实施区进行公示、公告;
2、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深入了解项目建设区域走访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召开座谈会,征求与本工程项目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工程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工程项目地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本工程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本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如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单位反馈。
建设(责任)单位:鄂尔多斯市城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鹏飞
电话:18747763555
邮箱:1286057776@qq.com
公示单位:鄂尔多斯市城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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