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汉市印发了武汉市提升城市建设管理精细化水平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该方案提出到2025年,污水处理能力达到600万吨/日,新建污水管网达到700公里,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按照“一区一策”模式,因地制宜推进市场化改革,实现环卫市场化率达到90%以上目标,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十四五”规划的江南东部垃圾发电厂(二期)等9个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700个,提升生活垃圾转运站18座,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2万吨/日以上;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2023年底,基本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目标。详情如下:
武汉市提升城市建设管理精细化水平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城市建设管理精细化水平,持续推进城市环境品质提升,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及视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实施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治理,深入推进精细建设、精致作业、精心管护,不断改善人居环境,让城市更安全、更健康、更宜居,充分彰显城市能级、品质、形象,为打造民生幸福、生态宜居、治理高效的新时代英雄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对标一流城市、一流标准,创新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理念、措施、模式、机制,完善全周期、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工作体系,实施精细化、智能化、人性化建设管理,精心描绘城市“颜值”、精细刻画城市“表情”、精致塑造城市“气质”,让城市更有暖意、惬意、诗意,打造人民满意的美丽武汉。
2022年,整治突出问题,提升管理效能。在推进城市能级和城市品质“双提升”的基础上,健全标准体系,完善工作机制,突出补短板、强弱项,重点整治城市综合管理中的顽症痼疾,城市环境有明显变化。
2023年,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环境品质。强化规建管统筹,进一步完善城市精细化、智能化、常态化建设管理机制,使城市环境更干净、更整洁、更有序,城市形象品质实现根本改观。
2024年,完善管理体系,达到一流标准。城市精建细管、常态长效机制运行顺畅,精细化建设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环境品质达到国内一流,城市人文底蕴和特色魅力彰显,市民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领
1.加强城市规划管控。高标准高水平规划建设“两江四岸”,打造一批代表武汉城市形象特色的标志性区域、街道、建筑,更好承载城市文化旅游、创新创意、金融服务、总部运营等功能,塑造“错落有致、疏密有度、和谐有序”的城市形态。完善城市容貌规划管控标准,研究制定城市设计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滨水、临山等重点地区建筑高度、城市天际线的管控。(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含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东湖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打造品质公共空间。坚持生态、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加快建设百里长江生态廊道,建设世界级“城市会客厅”;统筹滨水空间资源,规划建设集景观与观景为一体的月亮湾阳台、武汉关阳台、汉正—龙王庙阳台等“城市阳台”;推进东湖生态绿心、杜公湖国家湿地公园、龙阳湖公园、北洋桥生态公园、青山长江森林等项目建设;改造升级消费场所、夜经济集聚区,加快建设龟北国际文化交往中心片区,形成充满活力的户外公共空间与景观节点。系统性保护利用传承历史文化风貌,以武昌古城、汉口历史风貌区为核心,推进古城新生,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留住武汉特有城市“基因”。(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水务局、市园林林业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武汉生态集团、武汉旅游体育集团、武汉城建集团、武汉长江建投集团,各区人民政府)
3.扮靓城市特色街角。深化城市有机更新,系统施策、分类推进,更多采用“小规模、渐进式”街区微更新、微改造,引入街巷、社区设计师,精心设计、综合利用城市道路边角、建筑交接地带等区域,通过见缝插绿、留白增绿、拆迁建绿、艺术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街心花园、口袋公园、桥下花园等,倡导临街单位庭院与街景融合,形成完善的微型公共空间网络,打造品质、特色、文化街区(社区),让城市一步一景、步移景换。(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4.推进规建管一体统筹。建立新(改)建项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协同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前置于规划、施工审批环节,确保公共服务设施与新(改)建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推进项目审批、竣工验收、后期管理等信息共享。(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房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二)提升设施功能
1.建设慢行友好城市。高标准改造历史街区和城市重点功能片区的慢行系统和静态交通设施,打造绿色出行样板区,各区每年改造完成非机动车示范路不少于10公里。开展破损路、人行道专项整治,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城建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实施市政设施升级。系统规划和科学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形成总规模130公里的地下综合管廊系统。推动空中管线入廊入地,城区新(改、扩)建城市快速路、主干道、重要景观道路采取入地敷设的方式建设城市管线,管线附属设施采取隐蔽方式设置,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既有道路范围内架空管线逐步实施入地敷设,推进箱柜退室入院,杆、牌、箱、柜应减尽减。推广“多杆合一”智慧灯杆,推进道路立杆减量改造。(牵头单位:市城建局;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经信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园林林业局,武汉供电公司,各区人民政府)
3.规范建设工地和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管理。提升工地管理标准,强化文明施工及扬尘污染监管;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出土工地和建筑垃圾管理。提高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水平,禁止四环线内新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推动四环线内未达到绿色生产星级标准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逐步外迁。规范城市道路占道施工管理,实施占道施工计划,统筹同一路段各类占道需求,实行同一年度内同一路段只挖一次。(牵头单位:市城建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园林林业局,各区人民政府)
4.优化城市照明环境。构建“环射结合、轴向成网”照明网络,实施“节能增亮”行动,持续清理城市道路照明暗区,打造安全温馨夜环境。严格控制景观照明范围和规模,适度增补暗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优化提升临江楼宇夜景观,确保灯明景靓。(牵头单位:市城建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武汉旅游体育集团)
5.试点城市运维综合养护。选择具备条件的区域开展试点,按照一体化、专业化、市场化要求,将道路清扫保洁、路面及附属设施维修、绿化养护、排水疏捞等相关作业交由一个施工作业单位承接,提高城市运维综合管养效能。(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水务局、市园林林业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建设精品园林
1.持续增绿提质。对100条城市既有道路、300个老旧小区进行绿化改造提升,高标准打造8处花卉亮点片区、20个花漾街区、200个街心花园、300公顷花田花海,制定设计导则和建设技术规范,开展黄土裸露治理、林荫路和特色行道树道路绿化改造、生长势衰弱植物布局调整、新优植物品种和乡土植物应用等,为城市园林绿化增花添彩,彰显城市园林景观特色。提高绿化养护标准,落实建设、养护监管一体化,开展公园、道路绿化、居住小区、单位附属绿化评先评优活动,完善绿化养护考核评估体系。(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市房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彰显公园特色。突出“一园一花”,完善沙湖公园、和平公园等6个花卉特色公园。开展公园文化活动2000场,推动公园管理共建共治共享。(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建设穿城绿道。建设两轴(东西山系、长江主轴)、三片(环汉口、环武昌、环汉阳)、六线(木兰休闲、红色问津、沃野平川、湿地花田、江夏野趣、智慧活力)穿城绿道,串联城市公园、重要景点、特色街区等,逐步形成以公园绿地为点、以绿道为脉,连点成片,集交通、休闲、观光、智慧互通互融的生态网络体系。(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文旅局,武汉城建集团,各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水域治理
1.筑牢排水防涝体系。加快竹林湖、鲁湖、将军路等大型泵站建设,加大黄孝河、青菱河、东港等骨干港渠综合治理以及主次排水管网的新(改、扩)建力度,到2025年,新增城市外排能力达到1135立方米/秒,基本消除中心城区顽固渍水点,骨干排涝能力总体达到20年一遇以上的标准,建成区5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城建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推进精细化雨污分流、排水管网缺陷修复和雨水溢流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实现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到2025年,污水处理能力达到600万吨/日,新建污水管网达到700公里,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
3.保护水域生态。打好碧水保卫战,实施长江水环境修复行动,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强力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河湖日常监管,建立完善流域河湖长制,全面提高河湖流域综合管理水平和能力。(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五)打造洁净城市
1.实施精致环卫。严格执行“精致环卫”严规30条,实施桶箱退院入室,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8%以上,环卫设施达标率达到95%以上,餐厨垃圾收运全覆盖;推进主次干道、窗口地带、旅游景点等重点部位深度保洁,改善市场、工地、城乡结合部、插花地带周边等薄弱区域环境卫生;加大绿化带、交通护栏、城市家具、公交站点等清洗保洁力度;高效处置两江水域漂浮植物,提升城市整体洁净度,实现街净巷洁。(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园林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公安交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2.加快推进环卫市场化。加快推进市场化运作、管家式服务,严格落实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实施“一事联办”。建立健全区域环境卫生管理、环卫企业考核评估体系,完善市场退出机制。按照“一区一策”模式,因地制宜推进市场化改革,实现环卫市场化率达到90%以上目标。(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构建超大城市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十四五”规划的江南东部垃圾发电厂(二期)等9个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700个,提升生活垃圾转运站18座,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2万吨/日以上;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2023年底,基本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目标。健全市级统筹协调、区级属地负责的生活垃圾处置监管模式,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运营监管水平。(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
(六)塑造靓丽市容
1.加强高频问题治理。聚焦群众诉求和高频问题,紧盯窗口地带、背街小巷、建设工地、老旧小区、城市进出口、市场、医院、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周边等薄弱区域,围绕占道经营、共享单车乱停放、园林绿化损毁、道路破损、施工噪声、道路附属设施“五子”(盖子、牌子、柜子、杆子、亭子)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针对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牵乱挂、乱扔乱倒、乱贴乱画等“十乱”行为,定期列出任务清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发现解决高频急难问题,限时整改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85%以上。(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2.美化城市街景。推进市容环境美化优化,坚持做“减法”,强化设计感、协调性,加强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推进街景要素规范整治,持续开展违法建筑治理,提升道路井盖完好率,推进道路箱柜美化、架空管线容貌规整,实施户外广告招牌规范提质,每年提升100条路段门面招牌,实现空间环境秩序协调美观。开展市容环境示范创建和达标整治“双百”活动,对照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标准,创建100个精细化管理示范片区,开展100个问题集中点位动态达标整治,通过抓两头、带中间,提升市容环境整体质量,确保井然有序。(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建设美丽乡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23456工程”,打造2个以上美丽乡村示范区、30个以上美丽乡村示范片带,建设40个以上乡村休闲游示范村、50个以上精致农业示范点和600个以上美丽乡村示范村,构建“点上出彩、面上出新,带上成景、全面铺开”的美丽乡村蓝图。深化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农村改厕。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加大通村公路、旅游环线等重点区域保洁力度,建设一批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和村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牵头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文旅局,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七)改善居住环境
1.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机制,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水、电、气、路、安防、消防、垃圾分类、绿化美化等设施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高群众生活便利度和满意度。(牵头单位:市房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园林林业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推进小区综合管理。健全房屋安全监管网络,建立及时发现和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及时查处危害房屋安全等违法行为。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管理,治理“飞线”充电现象,落实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使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物业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培育品牌物业服务企业,帮扶自管小区规范提升,分类推进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覆盖提质,进一步提升小区居住环境。(牵头单位:市房管局;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区人民政府)
(八)实施畅行交通
1.打通道路堵点。加强交通堵点治理,综合治理50处堵点,打造50处精致交通片区、108处精致路口。持续巩固53条、213公里停车秩序示范路管理效果,逐步拓展严管范围。清理整治各类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的违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交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解决停车难点。加大机动车停车泊位建设力度,采取共享停车、限时停放、即停即走、停车收费市场调节等措施,缓解停车难等问题,使停车资源利用最大化。(牵头单位:市停车场及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城管执法委,各区人民政府)
3.治理交通乱点。严厉查处渣土车、水泥罐车、砂石车等工程作业车辆污染环境及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路检路查联合执法,深化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研究三环线交通组织精细化管理措施,进一步减少环境污染和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市公安交管局;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九)完善标准体系
1.加快标准编制。进一步完善城市空间、市政设施、建设工地、园林绿化、市容环卫、水域治理、居住环境、交通管理、信息化等标准体系,编制各行业精细化管理工作导则。(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水务局、市园林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管局)
2.强化标准执行。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加强建筑管理审批、建设工地文明施工、住宅物业服务、环境卫生作业等领域标准规范执行,用精细化标准支撑精细化建设管理。(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房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十)创新工作机制
1.强化监管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安全意识、疫情防控意识,把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与落实安全责任、疫情防控相结合,推行精细化安全作业规范,严防工程建设、交通管理、桥隧燃气等重点领域安全事故,提高风险防控、隐患治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打造更具韧性的安全城市。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措施,完善燃气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液化气钢瓶可查询、可追溯、可评价,按照“八个统一”要求,构建天然气“一张网”,提高天然气安全供应和服务水平;建设桥隧运维监管“一个平台”,实现城市桥隧在线监测全覆盖,提升桥隧管养精细化、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城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公安交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完善协调机制。做优“大城管”,完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机制,坚持每月会商研究、讲评通报、奖惩曝光,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组建市、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构建“两级平台、三级指挥、五级联动”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市、区两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纵向对接联通国家和省级平台,横向接入应急、城管、公安、综治、交通、环保、水务、消防等部门和单位的系统数据,开发智能化应用场景,实现“一屏观天下、一网管全城”。做实基层治理,全面推行城市综合管理路长制,建立完善与街道管理体制相适应的“1+2+N”路长制互动共治管理模式,2022年底,基本实现路长制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建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区人民政府)
3.强化科技赋能。按照智慧城市总体框架和“精细化+智能化”的思路,立足技术先进、管理科学、实战实用,聚焦大城智管,加快推进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工地、智慧水务、智慧消防等系统建设,助力“一网统管”。充分运用最新科技手段,强化数据思维、数字治理,推动发现关口前移、业务流程优化、多方协同联动、问题处置增效,提高预测、预报、预警、预防能力,实现精准治理、高效服务。(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市城建局、市公安交管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4.优化服务质量。打造优质高效营商环境,发扬“店小二”精神,坚持“有呼必应、无事不扰”原则,快速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化“四办”改革,推行网上申请、预约办理、告知承诺、容缺后补等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市直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实行文明创建和城市综合管理综合评估评价,构建“行动方案+年度任务清单+标准导则+考核评估”的工作体系和推进模式。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研究分解三年目标任务,突出每一年的变化,制订年度项目清单,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分别编制本区、本部门三年行动方案,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工作保障。市、区财政要加大城市建设管理精细化的经费投入,科学安排重点工作任务经费,合理保障城市建设管理资金需求。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合理编制作业定额,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与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相适应的城市建设管理经费保障机制。探索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体制机制,鼓励企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投资等多种方式参与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项目。理顺市、区、街综合执法体制,明确队伍管理体制、人员身份、工作机制及职责清单,完善执法平台,加快执法人员及执法辅助人员的招录招聘,配齐配足基层管理力量。
(三)加强宣传发动。夯实街道和社区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城市治理中的引领作用,坚持党员带头与全民参与相结合,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加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公共场所文明行为规范,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和爱护环境意识,形成“大城众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队伍建设。弘扬工匠精神,加快培养懂城市、会管理、善治理的干部职工队伍。建立定期培训机制,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强化马路办公,实行弹性工作制,推进转作风、办实事、抓落实。坚持文明、理性、平和、包容执法理念,推行集约式、非现场等审慎包容执法方式,提高韧性、耐性,及时解决群众身边问题,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健全城市管理相关从业人员收入正常增长和权益保护机制,关爱一线环卫、市政、绿化工人等“城市美容师”,提高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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