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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电厂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中国电力网发布时间:2021-06-18 14:25:52  作者:《中国电业》

摘要:2010年以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呈现出逐年递增的态势,为垃圾焚烧电厂大范围建设营运提供了良好的机遇。而管理安全性是制约垃圾焚烧电厂建设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因此,文章以垃圾焚烧电厂为对象,简要评价了垃圾焚烧电厂的安全管理现状,剖析了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几点应对策略,以期为垃圾焚烧电厂管理安全水平的提升提供一定借鉴。

关键词:垃圾焚烧电厂;电气安全;消防安全

1垃圾焚烧电厂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不注重风险因子防控

由上述安全评价分析结果可知,垃圾焚烧电厂运行中风险因子具有涉及范围广、诱发因子多且相互作用的特点。但是,在日常安全管理过程中,管理者并没有从人、机具、环境等诸多方面进行垃圾焚烧电厂安全管理问题分析,也没有采取全面防控措施,导致工具绝缘失效、断电后放电不充分、接地不合格、无送电、违章带电等问题频出,由此引发了人身触电、电网瓦解、重大设备损害等一系列安全事故。

1.2“三同时”源头管理不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可知“三同时”主要指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垃圾焚烧电厂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生产使用。但是由于部分垃圾焚烧电厂对项目“三同时”安全管理认识不足,没有事先全面分析垃圾焚烧电厂存在的风险有害因子,也没有在具体设计、施工、应用中落实安全管理对策,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概率。

1.3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不当

消防安全管理问题是垃圾焚烧电厂面临的重大危险源,涉及了火灾爆炸危险区域管理、消防器材管理等诸多方面。其中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管理方面,区域大厅内卸料门经常呈现多扇敞开状态,致使恶臭或易燃气体散发;在消防器材管理方面,由于垃圾焚烧电厂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数量较大,且多存在有毒气体、有毒粉尘,在部分电厂内没有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甚至仅配置单套器材,影响了协同救援工作的有效开展。

2 垃圾焚烧电厂的安全管理对策

2.1全面防控风险因子

为了保证垃圾焚烧电厂安全运行,安全管理负责人应以电气系统为核心,以安全检查表相关项目为主线,进行风险因子全面防控方案的制定。

2.1.1人为风险防控。在设置防误操作、误入带电间隔的安全联锁保护的基础上,结合防误闭锁装置运行维护标准,强化巡查、检测,避免影响已装设防误闭锁装置风险因素的出现、蔓延,保证防误闭锁装置无卡涩、无锈蚀且防水汽、防低温。同时考虑到垃圾焚烧电厂运行特点,可以推动工作票、操作票制度标准化项目,严禁相关操作者随意修改或者解除操作票、工作票。

2.1.2环境风险防控。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配电室应避开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环境,保证配电室耐火等级在二级以上。同时在配电室设置向外开启的防火门、防动物进入的门窗网罩。在这个基础上,定期测定环境条件,综合考虑腐蚀性气体、导电性粉尘、空气温湿度、金属占有系数等因素,选择具有II类双重绝缘性或加强绝缘性的电动设备、导线、工具。比如,在低压配电时,应选择钢管配线工程并安装过载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

2.1.3机具风险防控。为避免人体直接或者间接、跨步电压触电,可以引入TN-C-S接零、接地保护系统,保证电气设备外壳具有两处以上接地点可靠接地。同时依据DL5053-2012的相关要求,在规定场所范围内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TN、TT系统内安装漏电保护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在落实漏电保护器的分级保护方针的同时,避免设备漏电事故、人身触电事故发生。

2.2落实安全“三同时”管理方针

垃圾焚烧电厂项目负责人应高度关注项目安全“三同时”。从源头入手,严格推动国家安监总局第36号令的落实,第一时间委托第三方或者内部专业人员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与此同时,属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垃圾焚烧电厂安全管理的重视,认真履责,严格依据有关标准规范,做好安全管理领域的“三控、三管、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比如:为防控因渗滤液池室内硫化氢、甲烷、氨气、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与空气混合物浓度过高而与风管摩擦产生静电火花爆炸事故,垃圾焚烧电厂建设方应委托专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工程渗滤液池室安全进行预先评价,为后续安全管理提供数据信息支持。

设计方则需要明确渗滤液池室内部燃爆气体引发的严重后果,围绕垃圾渗沥液收集区运行流程,严格依据国家有关安全设计标准,进行主厂房功能区布局的科学设计,并恰当选取与防爆设计要求相符合的排风管道,同时设置管道防静电措施。在这个基础上,结合区域易燃易爆气体浓度模拟检测结果,进行安全联锁措施、信号输送管路的完善设置。

建设过程中,施工方应严格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施工技术标准,有序施工。而监理方则需要从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入手,全面开展验收评价,及时发现全厂配电箱控制柜电缆进口位置未实施防火封堵、出入口擅自变更等安全隐患问题。

运行过程中,垃圾焚烧电厂应配置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由生产一线的值长在旁辅助,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将收集的渗沥液第一时间抽送到污水处理站内进行处理,避免因渗沥液收集区易燃易爆气体浓度升高而引发的安全隐患。同时以特种设备为重点,做到全部特种设备第一时间注册登记、委托检验。特别是锅炉、空压机室空气储罐、垃圾吊车、汽机房起重机、水泵房检修用电动葫芦、压力表、安全阀等。

2.3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消防事故具有可预防性。在现有消防安全制度运行的基础上,垃圾焚烧电厂应进一步落实专人对消防安全器材的管理、维修以及细节安全风险的管理。

2.3.1注重细节性管理。以消防安全水泵为重点,组织专人维护,并定期检查场地内消防安全通道,保证消防安全通道的畅通无阻。同时在生产原料堆放时,贯彻按成分分类方针,做好封闭性管理,避免可燃混合气体爆炸消防事故出现。

2.3.2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与各生产班组、外来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合同书》,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从纵向贯穿到底,从横向延伸到边,分解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人员身上,形成“人人关注消防安全、人人参与消防安全管理”的氛围。同时在现场建立专门的吸烟休息室,规范材料仓库、食堂、车间、危险品仓库、宿舍的搭设,严禁室内乱拉、乱接电线的行为。在这个基础上,落实动火证手续,实现“无人看护不烧、不经审批不烧、不清理现场不烧”。

2.3.3完善消防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在上述措施实施的基础上,为保证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响应,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垃圾焚烧电厂可以事先设置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方案。组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并明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部门领导、一线值长、安全专员组成,领导负责收集、整理、发布应急事件信息,一线值长负责妥善处理消防安全事件并保护事故现场,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安全专员则负责对应急情况下所需要投入的物资、人员进行调配落实。

3总结

综上所述,由于项目运行安全管理不到位,垃圾焚烧电厂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诱发了拟建垃圾发电项目的“邻避效应”。为了解决垃圾焚烧发电的“邻避效应”,除强化舆论引导外,垃圾焚烧发电厂也应该注意加强安全管理。引入现代化的安全管理理念,完善安全管理机制体制,全面解决细部安全风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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