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6月5日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1)》(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21年,全国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案件297492件,审结265341件,同比分别上升8.99%、4.76%。
《报告》显示,2021年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为主线,以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坚持罪刑法定原则,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受理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39023件,审结35460件。
严格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依法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受理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185468件,审结167055件,受理环境资源行政一审案件73001件,审结62826件。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审理,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917件,审结4943件。
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和审判组织2149个。最高法实现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由环境资源审判庭“三合一”归口行使,进一步完善对下监督指导,确保法律正确统一适用。
最高法5日还发布了2021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15个典型案例。(记者 倪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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