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联合相关部门不断完善绿色金融顶层设计,支持绿色金融跨越式发展,初步形成了绿色金融五大支柱。”“我国绿色信贷取得较好成效,整体呈现‘规模大、结构优、质量高’的特点。”“人民银行健全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市场,积极通过二十国集团(G20)等多双边渠道加强国际交流,并参与发起了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等多边平台,逐渐推进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昨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吹风会,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金融市场司副司长彭立峰、国际司副司长艾明介绍了绿色金融有关情况。
形成绿色金融五大支柱
王信表示,人民银行联合相关部门不断完善绿色金融顶层设计,支持绿色金融跨越式发展,初步形成了绿色金融五大支柱。
一是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加快构建。人民银行遵循“国内统一、国际接轨”原则,充分考虑国际关切和国情需要,重点聚焦气候变化、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三大领域,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目前,绿色金融统计制度逐步完善,多项绿色金融标准制定取得重大进展,中欧绿色金融标准对照研究工作即将完成,为规范绿色金融业务、确保绿色金融实现商业可持续性、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部分绿色金融标准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先行先试。
二是信息披露要求和金融机构监管不断强化。持续推动金融机构、证券发行人、公共部门分类提升环境信息披露的强制性和规范性。中英金融机构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不断推进,试点经验已具备复制推广价值。人民银行组织研发的绿色金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信息直连,提升了绿色金融业务监管的有效性。
三是点面结合,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完善。通过绿色金融业绩评价、贴息奖补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绿色资产配置、强化环境风险管理,有利于提升金融业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
四是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不断丰富。通过鼓励产品创新、完善发行制度、规范交易流程、提升透明度,中国已形成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截至2020年末,绿色贷款余额近12万亿元,存量规模世界第一;绿色债券存量8132亿元,居世界第二。绿色金融资产质量整体良好,绿色贷款不良率远低于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绿色债券尚无违约案例。
五是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日益深化。积极利用各类多双边平台及合作机制推动绿色金融国际交流,提升国际社会对我绿色金融政策、标准、产品、市场的认可和参与程度。
“中国还‘自下而上’深入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基层实践。中国是全球唯一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国家。近年来,试验区的绿色金融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升。截至2020年末,六省(区)九地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贷款余额达2368.3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15.1%;绿色债券余额1350.5亿元。部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经验已局部推广。其中,浙江湖州通过生态资源有效转化、科技赋能有力支撑、央地政策协同发力,实现了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发展。”王信说。
王信介绍,下一步人民银行将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等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三大功能,重点推动以下工作:
一是构建长效机制,完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的顶层设计。研究出台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在“十四五”金融规划中就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作出系统性安排。及时调整和完善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体系,不断扩展考核结果应用场景。出台统一的新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
二是完善绿色金融标准,推动金融机构开展碳核算。推动建立强制性、市场化、法治化的金融机构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加强数字技术和金融科技在环境信息披露和共享等方面的应用。
三是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构建多层次绿色金融市场体系。推动发展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有序发展碳期货及其他衍生品等碳金融产品工具。
四是防范气候变化相关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机构开展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强化对气候相关金融风险的审慎管理。
五是进一步推动地方金融改革创新试点。
六是深化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的气候治理。
绿色债券成效显著
彭立峰介绍,在绿色信贷方面,一是强化宏观信贷政策指导,引导银行机构加大绿色信贷额度等内部资源倾斜。一些银行提出了绿色信贷规模与占比提升目标,甚至提出五年翻一番的目标。
二是完善外部政策激励,探索运用再贷款、财政贴息、担保机制、风险补偿等政策手段,增强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的积极性。如,广州市对获得绿色贷款的企业给予贷款额1%的补贴,并对银行的绿色贷款损失给予20%的补偿。
三是推动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发展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绿色权益抵质押贷款业务,为碳排放交易参与主体等提供专业化融资服务。
四是强化绿色低碳重点行业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合发改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为光伏玻璃生产项目、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绿色重点领域提供金融支持。
“总的来看,我国绿色信贷取得较好成效,整体呈现‘规模大、结构优、质量高’的特点。绿色贷款余额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清洁能源产业2020年末余额首次突破3万亿元,已超过同期钢铁、煤炭、有色等三个主要高耗能领域贷款总量。绿色贷款不良率低于银行业贷款不良率1.6个百分点,连续3个季度保持在0.5%以下。”彭立峰说。
绿色债券方面,一是绿色债券制度框架初步建立。2015年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明确绿色金融债的界定标准及发行流程,出台《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受到国际组织广泛关注认可,把绿色金融债公告与GBP、CBS共同列为全球贴标绿色债券的三大标准指南。
二是参与主体持续壮大,产品序列不断丰富。中国的绿色债券发行人现已涵盖各类银行机构等主体,初步形成多元化的具有ESG理念的社会责任投资群体。绿色债券产品已涵盖金融债券、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多个品种。
彭立峰认为,总体来看,我国绿色债券成效显著。一是发行规模较大。截至2020年末,累计发行绿色债券约1.2万亿元,规模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二是发行期限长。约90%左右发行期限均在3年以上。三是支持环境改善效果显著。据初步测算,每年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可节约标准煤5000万吨左右,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1亿吨以上。
推进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艾明表示,近年来,人民银行健全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市场,积极通过二十国集团(G20)等多双边渠道加强国际交流,并参与发起了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等多边平台,逐渐推进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利用2016年中国担任G20主席国契机,推动形成绿色金融全球共识。2016年我国担任G20主席国期间,人民银行首次将绿色金融引入G20议题,牵头成立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与英格兰银行共同担任小组主席,识别绿色金融面临的体制和市场障碍,动员社会资金用于绿色投资。研究小组连续三年提出政策建议,纳入峰会成果。近年来,G20峰会宣言均肯定绿色金融对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2021年G20主席国意大利重视绿色金融,人民银行将积极参与有关讨论,推进G20绿色金融议程。
二是共同发起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推动央行和监管机构间绿色金融合作。NGFS由人民银行与荷兰央行、法国央行和宏观审慎与处置委员会、英格兰银行、德国央行、瑞典金融管理局、新加坡金管局以及墨西哥央行8家央行和监管机构于2017年12月共同发起,重点关注气候变化对宏观金融稳定、微观审慎监管的影响,旨在强化金融体系风险管理,动员资本进行绿色低碳投资,目前成员扩展至83家,已成为央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开展绿色金融研究合作的重要平台。
三是2018年底指导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与伦敦金融城共同推出《“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助推“一带一路”绿色可持续发展,并列入2019年“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原则》对金融机构参加“一带一路”投融资提出七条原则,包括充分了解ESG风险、披露环境信息、运用绿色金融工具等。目前,已有39家中外金融机构签署《原则》。
四是与欧方共同发起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推动绿色金融标准国际趋同。2019年10月,易纲行长与欧委会执行副主席东布罗夫斯基斯等共同宣布发起IPSF,宗旨在于深化国际合作,动员私人部门资金参与环境可持续投资。人民银行正在与欧方牵头研究中欧绿色金融分类标准的异同,拟在今年推出中欧绿色金融共同标准。
“国际社会普遍关注气候变化,支持在绿色金融上加强合作。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利用好现有优势,挖掘潜力,进一步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与各方共同促进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实现碳中和目标。”艾明说。(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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