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点说日前,有消息显示,原定于2017年展开的14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提前至今年9月份启动,试点范围扩大到除了西藏以外的所有省级电网。而隐藏在输配电价改革背后的分类交叉补贴问题也逐渐走入公众视野。
输配电价改革是电力市场建设的基础和先决条件,而分类交叉补贴则是输配电价改革必须迈过去的门槛。
分类交叉补贴问题解决的成败不仅关系着电力市场建设,还能间接影响国家经济发展、民生稳定。
中电传媒电力数据调查中心调查显示,我国居民与工商业电价倒挂情况严重,随着输配电价改革的推进,分类交叉补贴现象正在得到解决。但在保障电价稳定的前提下,平稳解决分类交叉补贴,则考验着相关决策者的智慧。
分类交叉补贴严重扭曲我国电价体系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现行电价体系中存在严重的交叉补贴现象。从供电成本上说,用户电压等级越低,供电成本往往越高。由于交叉补贴的存在,处于较高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电价反而更高。
以我国华中地区某省为例,居民平均电价为0.58元/千瓦时,一般工商业用户平均电价为0.98元/千瓦时。居民平均电价与工商业平均电价比值0.518,倒挂现象十分严重。
事实上,由于分类交叉补贴的存在,我国各省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电价倒挂现象。部分省份居民平均电价与工商业平均电价比值甚至已小于0.3。
而在国际电力市场中居民平均电价与工商业用户平均电价比值普遍大于1,其中瑞典居然高达2.79,与我国电价机制形成鲜明的对比。
除了不同电压等级的交叉补贴,我国电价体系中还存在着不同时段的消费交叉补贴、同地区之间的交叉补贴以及电力企业对用户的补贴等。在输配电价改革不断扩大和深入、电力市场直接交易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完善的电价机制成为发展的必然,而分类交叉补贴问题也成为输配电价改革必须迈过去的门槛。
如何消除电价体系中分类交叉补贴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区域差异较大,不同地区工商业用户、居民用户电价的承受能力不同,所以在新一轮的输配电价改革中,测算各地交叉补贴的种类和数额面临着一定的压力。需要在维持现有销售电价不出现大幅度波动的前提下,理清各地交叉补贴现状,纳入电网输配电价,以明补代替暗补、少补代替多补,逐步减少销售电价中的交叉补贴。
中电传媒电力数据调查中心调查显示,42.23%的人群认为应该根据电压等级的资产、费用、电量、线损等情况,核定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测算不同用户享受的交叉补贴,将交叉补贴纳入输配电价进行回收;
24.44%的人群认为合理的输配电价与折扣电价相互结合,逐步降低交叉补贴;
22.22%人群认为逐步降低工业、居民电价,对低收入者施行折扣电价,并征收服务基金逐步替代交叉补贴。
由于交叉补贴机制的逐步取消可能会影响到民生,电价上涨是否会加大居民生活负担,或将成为输配电价改革中面临的新问题。
交叉补贴对输配电价成本监审提出新挑战
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是输配电价改革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加强电网企业监管、建立成本约束机制的重要方式,是科学制定输配电价的重要前提,也是理清我国输配电价中分类交叉补贴重要手段。
目前,国家发改委已经统一组织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区域进行成本监审工作,其中试点地区建立平衡账户,实施总收入监管与价格水平监管。
在输配电价改革中如何妥善处理分类交叉补贴问题,蒙西电网做的规定最为详细。蒙西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指出,输配电价的核定需要考虑不同地区电压等级或者各类用户的交叉补贴问题。在核定输配电价的同时,同步明确各电压等级承担(或者享受)的交叉补贴水平,以及工商业用户承担的交叉补贴,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户享受的交叉补贴水平。同时,在相关条件具备时,可在分电压等级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负荷特性对输配电成本的影响。
中电传媒电力数据调查中心调查显示,在影响输配电成本监审的众多因素中,电网企业输配电资产成本和企业效益市场比重最高,达到53.33%。而分电压等级、分用户类别核定输配电价和测算电价交叉补贴,则是按照电压等级、服务和用户类别进行合理归集,核定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的重中之重。
理顺价格机制是构建电力市场的前提
健康的电力市场需要完善的价格机制,发挥价格机制的灵敏度,实现价格对电力投资、建设以及消费市场引导。回归电力商品属性是电力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
新市场条件下,电网企业将由现行的“购销差价”模式转变为“成本加收益”模式,而政府对电网企业的监管也从原来的核定购电、售电两头价格的间接监管转变为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收入、成本和价格的直接监管。
首先独立的输配电价机制下,价格将会在发输配供各个环节中传导并逐渐自我完善,电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将会得到进一步彰显;
其次独立的输配电价将会明确电网企业的投资收益,保障电网企业的输电网和配电网的协调发展,保障电网企业可持续的发展能力;
最后独立输配电价将倒逼电网企业控制成本,保障电网企业在收回合理成本的同时,获得合理的收益,促进电网企业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