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发改委下发特急通知,拟在全国批复100个左右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的消息。此次政策力度之大,远超市场预期,预计将带来千亿元左右投资规模增量。
以“特急文件”形式发文,足以体现政府高层对电改的重视。早在去年发布的电改政策文件中,就指出要推动电力市场平稳起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进来。
电改步伐的加大,意味着售电侧改革也正不断深入,对于售电公司来说,无疑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
2014年,全社会用电量达到55233亿千万时,按照平均销售电价0.492元/千瓦计算,售电市场容量就达2.72万亿元。即便剔除受电价保护的用户,市场容量仍有2.3万亿元左右。
超两万的市场蛋糕,吸引着众多资本前来抢夺,许多公司纷纷成立售电公司。据统计,仅去年3-8月半年间,就有五十余家新成立的独立售电公司,注册资本高达46.41亿元。
但不可忽略的是,售电公司还存有不少问题,如在调度独立、电力交易独立、售电环节产权等方面。这些问题需要谨慎对待,否则势必会影响到电改的进程和效果。
例如,在调度独立方面,要防止电网企业产生“新型垄断”;在电力交易独立方面,则应当减少电网企业对市场交易的影响和干预,做到信息公开、公平交易和市场监管。
而最大的争议是售电侧的产权问题,是将电网的售电业务彻底剥离,还是保留电网的售电业务让民资参股,还是在不改变现有售电市场基础上准入更多的民营售电公司?
所以,在售电侧放开的前期,电网企业仍将占据市场主体的地位。只有等其他非电力企业的商业模式趋于成熟后,电网企业在售电侧的市场化角色才会慢慢弱化。
接下来,对已经具备用电需求服务功能的售电公司,将进行业务整合,并打通售电和用电服务的业务环节。
而对缺乏用电需求服务能力的售电公司,会通过内生、外延或者合作等方式,布局用电服务业务,合作对象为用电需求服务领域相关标的。
当然,用电需求服务领域相关标的也可能设立售电公司,参与售电业务,成为电改的直接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