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区冬季燃煤电厂电煤的充足供应,保障居民供暖,积极探索煤炭开发企业、运输企业和电厂三方合作共赢的新模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搭建了煤电运三方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各方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沟通交流,增进互信了解,推进对接合作。
10月10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新矿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上海庙矿业有限公司等3家大型煤炭开发企业,平汝实业、宁东铁路公司等4家运输和交易平台企业,以及区内22家火电企业,共同参加了对接合作交流。三方均表达了强烈的合作愿望,提出了加强互利合作的意见建议。
会议就深化合作达成三点共识。一是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保障煤炭和电力供应。特别是冬季供暖期,要将保障居民供热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首要政治责任,严格供热期电煤库存预警报告制度,切实保障我区煤炭供应稳定。二是着眼长远,通过灵活的合作机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强化以量换价、以时间换空间等新理念,共同抱团取暖、共渡难关。三是以发展眼光,积极探索煤电联营的新机制,研究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煤电联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让煤电联营的优惠政策在我区尽快落地生根。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跟进煤电运企业合作对接进展情况,积极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切实保障全区煤炭供应稳定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