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国家能源局组织专家组至江苏调研电力市场化建设及中长期交易规则执行情况,分别召开了市场主体座谈会和政府相关部门及交易中心座谈会。江苏能源监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各相关市场主体参加座谈会。
调研组听取了各单位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组织和规则制定执行情况的汇报,与会各单位针对跨省跨区交易、交易信息披露、用电数据开放等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热点问题提出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充分肯定江苏电力市场化改革取得的成绩,一是江苏特色,交易规则结合江苏电力市场实际,规范各类交易品种,构建了较为完整的电力中长期交易、结算体系。坚持全电量加偏差考核模式,创新提出售电公司履约保函制度作为交易准入条件。二是积极稳妥,统筹规划设计,有序放开市场交易规模和市场成员准入,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运行效率,释放电力改革红利。三是完善交易机制,丰富交易品种。在年度双边协商、挂牌的基础上,按月开展平台集中竞价交易及合同电量转让交易,根据市场需求增开月内增量挂牌交易及购电侧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有效提高交易主体调整电量偏差的能力,降低市场交易风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四是根据市场建设和交易开展情况,制定出台《江苏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和《江苏省售电公司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完善了监管规则体系,有效提升市场监管水平,维护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秩序。调研组同时也希望江苏电力市场各方能够总结经验,不断优化完善市场交易规则,为促进江苏电力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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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国家能源局组织专家组至江苏调研电力市场化建设及中长期交易规则执行情况,分别召开了市场主体座谈会和政府相关部门及交易中心座谈会。江苏能源监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各相关市场主体参加座谈会。
调研组听取了各单位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组织和规则制定执行情况的汇报,与会各单位针对跨省跨区交易、交易信息披露、用电数据开放等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热点问题提出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充分肯定江苏电力市场化改革取得的成绩,一是江苏特色,交易规则结合江苏电力市场实际,规范各类交易品种,构建了较为完整的电力中长期交易、结算体系。坚持全电量加偏差考核模式,创新提出售电公司履约保函制度作为交易准入条件。二是积极稳妥,统筹规划设计,有序放开市场交易规模和市场成员准入,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运行效率,释放电力改革红利。三是完善交易机制,丰富交易品种。在年度双边协商、挂牌的基础上,按月开展平台集中竞价交易及合同电量转让交易,根据市场需求增开月内增量挂牌交易及购电侧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有效提高交易主体调整电量偏差的能力,降低市场交易风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四是根据市场建设和交易开展情况,制定出台《江苏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和《江苏省售电公司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完善了监管规则体系,有效提升市场监管水平,维护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秩序。调研组同时也希望江苏电力市场各方能够总结经验,不断优化完善市场交易规则,为促进江苏电力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