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一起两年前的水电资产交易案,至今依然纠纷不止。
早在2017年4月,中广核旗下的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能源”)就打包转让了中广核红花水电有限公司96.47%股权、中广核桂柳水电有限公司84.53%股权及相关债权等12个项目,并单独转让中广核亚王木里县沙湾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沙湾电力”)50%股权及债权。
2018年12月5日,曾经接手沙湾电力50%股权的深圳富港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港电力”)相关负责人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接盘沙湾电力就是一个“失败”,因为直到目前,中广核能源仍然未能按照约定妥善安置沙湾电力的原有职工,并且与沙湾电力原股东四川九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九龙”)的纠纷仍未解决,给富港电力后期的融资带来影响。
水电资产处置惹祸
“大规模转让水电业务是响应国资委的要求,退出水电行业,重点布局核电主业。除了在境外上市公司的水电项目资产外,其他水电项目将全部撤出。”2017年4月,中广核能源在转让水电项目时曾如是表示。
彼时,中广核能源将12个项目水电资产打包转让,分别为中广核红花水电有限公司、中广核桂柳水电有限公司、中广核古顶水电有限公司等9家水电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权及相关债权,以及HuameiHoldingCom-panyLimited持有的Meiya PowerProject(BVI)IILimited、MeiyaPower(MPH)Limited和MeiyaXiangyun(BVI)Limited100%股权及相关债权等,挂牌总价为51.54亿元。项目分别位于广西、陕西、云南、四川等地。
上述转让的项目大部分都是已经稳定运行多年的优质资产,单个项目挂牌金额超过6亿元的就有3个。其中,单独转让的沙湾电力50%股权及10.9亿元债权,挂牌价为15.3亿元。该公司2017年前两个月营业收入7688.9万元,净利润3680.7万元。
据工商登记信息显示,2017年11月30日,沙湾电力进行股权变更,企业的持股结构为太谷电力(即富港电力的前身)持股50%、广西亚王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亚王”)持股31.80%、四川九龙持股17.77%、深圳市融程实业合伙企业持股0.43%。广西亚王与四川九龙均为亚王能源集团下属企业。
“之所以接手沙湾电力的股权,其实是意在控制权,也就是说我们要绝对控股。”上述富港电力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接手沙湾电力股份的事情是四川九龙介绍的,当时四川九龙也承诺将沙湾电力10%的股份参考中广核能源的交易价格转让给富港电力,藉此富港电力将拿到60%股份,实现控股。
该负责人表示,在与中广核能源交易的时候,富港电力知道沙湾电力的股权存在纠纷,但中广核方面曾经许诺在交易后的四个月之内解决原沙湾电力股东之间的纠纷,也就是中广核能源与四川九龙之间的纠纷。然而,交易完成已经有一年时间,中广核能源仍然未履行当初的诺言。同时也未按照当时交易的方案与协议,履行沙湾电力员工的安置义务。
股权遗留问题待解
“如果沙湾电力原始股东之间的股权遗留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那么富港电力的接盘就是失败的。”富港电力负责人表示,目前由于沙湾电力股权存在纠纷,致使无法进一步融资,有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影响公司经营。
四川九龙法务总监曾茂向记者表示,沙湾电力最早由四川九龙控股,在2008年12月,四川九龙引进了中广核能源,并将沙湾电力50%的股权转让给了后者。
当时,沙湾电力还处于在建状态,并没有开始发电,且合作之初,双方的配合较好。曾茂向记者表示,可惜好景不长,各项技术指标在西南地区处于领先的沙湾电力,却遭遇多次停工,并且诉讼不断。
在曾茂看来,在四川九龙与中广核能源的合作中,二者理念不同,前者重视的是项目的进度与效益,后者重视的是程序与安全。另外,彼时虽然中广核能源方面与四川九龙持股比例相当,但在沙湾电力的建设过程中,是由中广核能源说了算。
不过,记者了解到,在引入中广核能源之初,四川九龙曾有过关于沙湾电力的业绩承诺,但是电站建成之后,并没有践诺。为此,中广核能源提出诉讼冻结了四川九龙持有的沙湾电力股份。
对此,曾茂解释称,合作之初的确有业绩承诺,但是沙湾电力的建设是由中广核能源主导,致使电站延期投产,因此责任不能全在四川九龙。
“鉴于中广核能源向四川九龙提起了诉讼,四川九龙也提起了反诉讼。”曾茂表示,在2017年的时候,央企加强主业,中广核能源方面有意剥离水电资产,四川九龙与其沟通,并介绍了沙湾电力股权接盘者富港电力,最终以高出1倍的价格完成股权转让。曾茂强调,当时中广核能源对沙湾电力50%的股权内部核价是2.2亿元,而摘牌价为4.4亿元,同时中广核能源还收回了沙湾电力股东借款10.89亿元。
然而,四川九龙的这些努力是有前提的,即尽快解决与中广核能源之间的纠纷。
根据一份四川九龙致中广核能源的函件显示,二者曾经在中广核能源沙湾电力50%股权转让之前有过协议,如果四川九龙能够成功引入接盘者,沙湾电力过去遗留的争议在法院内达成和解。
为了促进沙湾电力股权转让,四川九龙向富港电力承诺,以上述交易同样的价格向其出售沙湾电力10%的股权。然而,沙湾电力的遗留纷争并未因中广核能源的股权转让而画上句号,四川九龙的相应股权仍被冻结着,富港电力控股沙湾电力60%股权一事也只能暂缓。
在采访中,富港电力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在沙湾电力建设的过程中,国家曾经给沙湾电力有过财政贴息,金额达数千万元,但是在接手沙湾电力之后,在其财务往来账务中并未体现该笔款项。
而在四川九龙与中广核能源的协议中似乎提及了该笔财政贴息资金。“如果四川九龙能够成功引入中广核能源关于沙湾电力股权的接盘者,中广核能源将同意把逾期多年的应付四川九龙的5000万股权转让款及利息、沙湾电力国家财政贴息各50%的现金,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四川九龙。”
对于上述沙湾电力的股权转让纠纷,中广核能源副总经理章君剑向记者表示,不便做出解释,建议找中广核宣传部门询问。但截至发稿,中广核方面未就相关问题作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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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一起两年前的水电资产交易案,至今依然纠纷不止。
早在2017年4月,中广核旗下的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能源”)就打包转让了中广核红花水电有限公司96.47%股权、中广核桂柳水电有限公司84.53%股权及相关债权等12个项目,并单独转让中广核亚王木里县沙湾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沙湾电力”)50%股权及债权。
2018年12月5日,曾经接手沙湾电力50%股权的深圳富港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港电力”)相关负责人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接盘沙湾电力就是一个“失败”,因为直到目前,中广核能源仍然未能按照约定妥善安置沙湾电力的原有职工,并且与沙湾电力原股东四川九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九龙”)的纠纷仍未解决,给富港电力后期的融资带来影响。
水电资产处置惹祸
“大规模转让水电业务是响应国资委的要求,退出水电行业,重点布局核电主业。除了在境外上市公司的水电项目资产外,其他水电项目将全部撤出。”2017年4月,中广核能源在转让水电项目时曾如是表示。
彼时,中广核能源将12个项目水电资产打包转让,分别为中广核红花水电有限公司、中广核桂柳水电有限公司、中广核古顶水电有限公司等9家水电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权及相关债权,以及HuameiHoldingCom-panyLimited持有的Meiya PowerProject(BVI)IILimited、MeiyaPower(MPH)Limited和MeiyaXiangyun(BVI)Limited100%股权及相关债权等,挂牌总价为51.54亿元。项目分别位于广西、陕西、云南、四川等地。
上述转让的项目大部分都是已经稳定运行多年的优质资产,单个项目挂牌金额超过6亿元的就有3个。其中,单独转让的沙湾电力50%股权及10.9亿元债权,挂牌价为15.3亿元。该公司2017年前两个月营业收入7688.9万元,净利润3680.7万元。
据工商登记信息显示,2017年11月30日,沙湾电力进行股权变更,企业的持股结构为太谷电力(即富港电力的前身)持股50%、广西亚王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亚王”)持股31.80%、四川九龙持股17.77%、深圳市融程实业合伙企业持股0.43%。广西亚王与四川九龙均为亚王能源集团下属企业。
“之所以接手沙湾电力的股权,其实是意在控制权,也就是说我们要绝对控股。”上述富港电力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接手沙湾电力股份的事情是四川九龙介绍的,当时四川九龙也承诺将沙湾电力10%的股份参考中广核能源的交易价格转让给富港电力,藉此富港电力将拿到60%股份,实现控股。
该负责人表示,在与中广核能源交易的时候,富港电力知道沙湾电力的股权存在纠纷,但中广核方面曾经许诺在交易后的四个月之内解决原沙湾电力股东之间的纠纷,也就是中广核能源与四川九龙之间的纠纷。然而,交易完成已经有一年时间,中广核能源仍然未履行当初的诺言。同时也未按照当时交易的方案与协议,履行沙湾电力员工的安置义务。
股权遗留问题待解
“如果沙湾电力原始股东之间的股权遗留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那么富港电力的接盘就是失败的。”富港电力负责人表示,目前由于沙湾电力股权存在纠纷,致使无法进一步融资,有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影响公司经营。
四川九龙法务总监曾茂向记者表示,沙湾电力最早由四川九龙控股,在2008年12月,四川九龙引进了中广核能源,并将沙湾电力50%的股权转让给了后者。
当时,沙湾电力还处于在建状态,并没有开始发电,且合作之初,双方的配合较好。曾茂向记者表示,可惜好景不长,各项技术指标在西南地区处于领先的沙湾电力,却遭遇多次停工,并且诉讼不断。
在曾茂看来,在四川九龙与中广核能源的合作中,二者理念不同,前者重视的是项目的进度与效益,后者重视的是程序与安全。另外,彼时虽然中广核能源方面与四川九龙持股比例相当,但在沙湾电力的建设过程中,是由中广核能源说了算。
不过,记者了解到,在引入中广核能源之初,四川九龙曾有过关于沙湾电力的业绩承诺,但是电站建成之后,并没有践诺。为此,中广核能源提出诉讼冻结了四川九龙持有的沙湾电力股份。
对此,曾茂解释称,合作之初的确有业绩承诺,但是沙湾电力的建设是由中广核能源主导,致使电站延期投产,因此责任不能全在四川九龙。
“鉴于中广核能源向四川九龙提起了诉讼,四川九龙也提起了反诉讼。”曾茂表示,在2017年的时候,央企加强主业,中广核能源方面有意剥离水电资产,四川九龙与其沟通,并介绍了沙湾电力股权接盘者富港电力,最终以高出1倍的价格完成股权转让。曾茂强调,当时中广核能源对沙湾电力50%的股权内部核价是2.2亿元,而摘牌价为4.4亿元,同时中广核能源还收回了沙湾电力股东借款10.89亿元。
然而,四川九龙的这些努力是有前提的,即尽快解决与中广核能源之间的纠纷。
根据一份四川九龙致中广核能源的函件显示,二者曾经在中广核能源沙湾电力50%股权转让之前有过协议,如果四川九龙能够成功引入接盘者,沙湾电力过去遗留的争议在法院内达成和解。
为了促进沙湾电力股权转让,四川九龙向富港电力承诺,以上述交易同样的价格向其出售沙湾电力10%的股权。然而,沙湾电力的遗留纷争并未因中广核能源的股权转让而画上句号,四川九龙的相应股权仍被冻结着,富港电力控股沙湾电力60%股权一事也只能暂缓。
在采访中,富港电力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在沙湾电力建设的过程中,国家曾经给沙湾电力有过财政贴息,金额达数千万元,但是在接手沙湾电力之后,在其财务往来账务中并未体现该笔款项。
而在四川九龙与中广核能源的协议中似乎提及了该笔财政贴息资金。“如果四川九龙能够成功引入中广核能源关于沙湾电力股权的接盘者,中广核能源将同意把逾期多年的应付四川九龙的5000万股权转让款及利息、沙湾电力国家财政贴息各50%的现金,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四川九龙。”
对于上述沙湾电力的股权转让纠纷,中广核能源副总经理章君剑向记者表示,不便做出解释,建议找中广核宣传部门询问。但截至发稿,中广核方面未就相关问题作出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