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规范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切实做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东北能源监管局组织现场督查组对内蒙古东部地区部分电力建设工程开展安全专项治理督查行动。
此次督查行动是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18〕84号)和《关于开展东北区域电力建设工程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东北监能安全〔2018〕45号)要求,对东北区域各电力企业所属在建发电及输变电建设工程复工前安全管理、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应急与事故报告情况、现场安全管理等多个方面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的现场督查。
现场督查组对国网蒙东公司兴安河东66千伏输变电工程、京通铁路东明村牵引站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赤峰文钟22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和赤峰经济开发区发电有限公司新建2×350MW热电联产工程四个电力建设项目进行现场督查。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现场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反馈,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将整改情况向我局反馈,形成闭环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与辽宁省发改委联合开展辽宁省电力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治理现场督查工作,便于形成工作合力,增强活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