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公开版)》提出,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海上风电产业,鼓励在深远海建设离岸式海上风电场,调整风电并网政策,健全海上风电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和用海标准。
同时,规划要求加快海洋能开发应用示范,突破工程设计等瓶颈,建设2—3个兆瓦级潮流能、百千瓦级波浪能和1个50千瓦级海洋温差能示范工程。在设备方面,要求加强5兆瓦、6兆瓦及以上大功率海上风电设备研制,突破离岸变电站、海底电缆输电关键技术,延伸储能装置、智能电网等海上风电配套产业。
中国风能协会的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海上风电新增装机154台,容量为59万千瓦,同比增长64%,累积装机容量达到163万千瓦。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2月10日发布的2016年全球风电发展统计数据,2016年全球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2219兆瓦,累计装机容量14384兆瓦。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排名前五的国家是英国、德国、中国、丹麦、荷兰。中国凭借2016年大幅增加的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超越丹麦,跻身前三。
2016年11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的《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到2020年,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确保达到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对比中国风能协会的数据可以发现,我国海上风电装机容量需要在四年内增加约337万千瓦,年均增加84万千瓦,而2016年我国海上风电装机容量仅仅增加了59万千瓦。这预示着“十三五”期间,海上风电拥有很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