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水电发展“十三五”规划》、《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至此,水电总院配合国家能源局开展的“十三五”可再生能源专项规划制定工作在2016年全部圆满完成。
国家能源局于2014年启动全国“十三五”可再生能源专项发展规划工作,水电总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两年多来,在各省(区、市)发改委、行业权威机构和相关企业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组织开展了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行业的研究工作,形成大量的前期专题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炼完成了《水电发展“十三五”规划》、《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
各专项《规划》明确了未来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建设布局、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了积极稳妥发展水电、全面协调推进风电、多元推动太阳能利用、加快发展生物质能的发展方针,为“十三五”时期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加快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对实现我国2020年及2030年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本次规划工作的顺利完成,也为水电总院把握未来发展方向、加快各项可再生能源业务开拓、实现业务结构转型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