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年来的发展,能源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不断提高,特别是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然而,不可回避的问题是:由于没有足够的用电负荷,我省新能源企业弃风、弃光问题突出。
10月12日上午,我省启动创建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暨新能源消纳试点工作,将为我省新能源良性发展探索出一条能推广、可借鉴的路子。
现状:能源产业结构矛盾突出
我省作为全国开发新能源资源条件好、起步早的地区之一,已成为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基地。经过“十二五”的发展,能源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不断提高,特别是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迅猛,风电并网装机1277万千瓦,位居全国第三位,光电并网装机678万千瓦,位居全国首位,风光电并网容量增幅均位居全国前列。截至今年9月,已建成的风电装机规模占全国比重达到9.2%,光电装机规模占全国的9.5%,分别位居全国第3和第1位。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15年省内最大负荷只有1303万千瓦的情况下,全网用电量和外送电量大幅下滑,全年调度口径用电量94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3%;外送电量129亿千瓦时,同比降低11.1%。一边是随着新能源装机容量的迅速增长而出现产能过剩的发电市场,一边是经济下行影响下严重不景气的用电市场,甘肃新能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新能源企业弃风、弃光问题突出。
因此,我省能源发展面临着煤炭资源产能大但产量不足、加工原油外省调入多但地产原油就地加工能力不足、电力装机整体富裕但能源利用效率不足、新能源装机占比高但就地消纳不足、地方政府重能源开发建设轻消纳外送等方面的矛盾。
探索: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省发改委负责人告诉记者,为尽快走出全省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的困境,将可再生能源资源优势有效转化为经济优势,我省在可再生能源消纳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深入挖掘火电自备电厂消纳新能源的空间。2015年甘肃工业企业自备电厂装机容量493万千瓦,先后组织省内兰铝、酒钢公司企业自备电厂参与新能源辅助服务市场试点工作,总计消纳新能源电量16.48亿千瓦时。
——逐步扩大能源消费终端环节新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在金昌市启动新能源“点对点”供电锅炉及电采暖用电工作,推进瓜州新能源清洁供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在重点城市、重要领域率先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甘肃电力消费量。
——逐步降低电价水平。试点开展新能源参与大用户直购电交易,发挥电价在撬动用电量增长中的杠杆作用。
——培育优质用电负荷。发挥甘肃在地理区位、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土地承载和环境容量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加强与东部地区在承接产业转移上的机制化交流和对接,推进兰州科天树脂及水性涂料、四联科技蓝宝石生产加工、郝氏碳纤维等一批现代高载能产业落地,加快形成增量用电市场。
——千方百计扩大新能源外送。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利用各种机会,多方动员有关力量,赴华中、华东等电能需求旺盛的地区进行电量外送的衔接工作,继续扩大新能源外送电量。
国家支持:新能源消纳再发力
“十三五”以来,为了进一步破解能源发展的瓶颈制约,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省发改委积极谋划和争取国家对甘肃新能源发展的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先后印发《关于同意甘肃省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方案的复函》和《关于支持甘肃省创建新能源综合示范区的复函》,将我省列入全国三个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省之一,并支持我省创建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为我省“十三五”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政策机遇和战略平台。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省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实际,省发改委编制完成了《甘肃省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方案》,方案提出的近期目标是通过发用电计划调整、保障性收购、直接交易和培育、引进电能替代市场等措施,促进甘肃可再生能源消纳,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十三五”期间,力争可再生能源出力达到合理水平。方案提出要通过加快推进电力工业与现代高载能产业相结合、电能替代与终端能源消费相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电力体制改革相结合、交通建筑节能转型和分布式能源发展相结合、大用户直购电交易与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相结合,重点采取促进可再生能源有序发展、完善可再生能源市场机制、促进省内电能替代、运用价格政策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大力提高用电需求和加强电网建设的措施办法,着力提升全省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和水平,为后续全省可再生能源的健康有序发展奠定基础,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