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日前发布的《山西省售电侧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出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目前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已向阳煤集团、西山煤电集团、太钢集团、同煤集团和汾西矿业集团颁发了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它们将获得供电和售电资质。
《方案》对售电公司的要求作出规定,包括资产总额应不低于20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以及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配电网公司总资产的20%两大要素。此前阳煤集团等煤炭企业已经在山西成立了售电企业。
第一阶段(2016年-2017年)工作包括以煤矿集团等大型企业自供区和国家、省级园区为重点,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增量配电业务。
增量配电投资业务的试点范围:以煤矿集团等大型企业自供区和国家、省级园区为重点,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增量配电业务,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促进配电网建设,提高配电运营效率。
区域电网运营模式的远期目标为:随着改革的推进,按照“煤—电—X”一体化产业发展思路,延伸煤电产业链,形成以园区、趸售县为主的区域电网,实现园区内就近直接交易、发—售—用良性循环的经济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