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加强监管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发电机组执行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情况的监管,规范电力市场准入秩序,根据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我局将于2016年8月至11月,对上海市、安徽省电网和发电企业对发电业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管。
此次专项监管主要分为企业自查、现场检查、自查整改三个阶段,主要对发电项目是否符合各项准入条件,是否符合国家规划和产业政策,是否经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准,实际建设情况是否与核准文件一致,建设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是否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对于未核准已并网机组说明项目核准手续推进情况及机组发电安排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还将对发电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和项目接入电网及服务情况进行抽查。
华东能源监管局将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现场检查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并按规定对相关违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并向有关单位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