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方电网公司党组的决策部署,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用市场化的方式加快开展职工持股企业改革工作。日前,《南方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深化职工持股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为切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8月18日,公司召开了职工持股企业改革实施座谈会。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杨晋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公司战略部对《意见》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监察局对涉及职工持股企业的纪检案件进行了专题分析,贵州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作了经验汇报,各部门、各单位对下一步改革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听取相关汇报后,杨晋柏对做好职工持股企业改革工作提出3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化职工持股企业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实施职工持股企业改革是落实国家监管层面整改要求的治本之策,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要抓住当前较好的改革窗口期。二是全面准确理解《意见》的精神实质,统筹制定好改革实施方案。要牢牢把握推动企业盘活发展的改革根本目的,要正确理解《意见》提出的“两步走”的改革基本路径,要高度重视影响改革成败的关键问题。三是精心组织实施职工持股企业改革,确保实现人员队伍、安全生产、企业经营的稳定。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问题的研究协调,依法依规推进改革,严控各种改革风险。
公司办公厅、战略部、人事部、财务部、审计部、法律部、监察局、党建部有关负责人,各相关分、子公司职工持股企业改革工作的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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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明确提出公司职工持股企业改革工作相关内容
●工作思路:
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以规范股权为抓手,通过搭建“产权公有、主业控制”的资产运营平台,理清企业的股权结构和产权关系,实现企业分类盘活,推动建立产权清晰、管理规范的管理体制,防止违规利益输送,促进主业与企业相互协同,共同发展。
●基本原则:
确保稳定,明晰产权,推动发展,依法合规。
●工作目标:
2017年上半年前,全面清退企业的个人股权及非公法人股权,并由主业控制的资产运营平台稳妥完成吸纳,从根本上解决违规利益输送问题。
2018年年底前,确定企业分类盘活发展方案并组织实施,具备条件的企业完成处置,推动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