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与新疆自治区政府签署协议 共同推进小城镇电网改造升级

发布时间:2016-06-30   来源:国家电网报

  6月27日,国家电网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乌鲁木齐签署了《共同推进新疆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和“井井通电”工程合作协议》,就共同推进新疆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范围、目标、配套政策资金落实以及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等事项达成共识。公司副总经理刘泽洪与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刘建新在协议上签字。

  刘泽洪代表公司感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的关心和支持。他说,此次签署协议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国家电网公司党组的统一安排,继续加大对新疆小城镇(中心村)的农网改造升级力度,加快城乡电力服务均等化进程,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刘建新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公司多年来对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对国网新疆电力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今后自治区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国网新疆电力的支持力度,与国家电网公司共同推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

  据了解,国网新疆电力经营区域内共有860个小城镇(中心村),涉及115万人口;新通电及改造的农田灌溉机井5922眼,涉及约150万亩农田。根据协议,2016~2017年,国家电网公司将完成全部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任务,实现经营区域内平原地区农田灌溉机井“井井通电”。到2017年,小城镇(中心村)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75%,综合电压合格率98.9%,户均配变容量达到1.36千伏安。

      关键词: 国家电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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