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在一篇调查文章中提及,调查53家企业发现,最不满意“变压器基本电费”:企业只要装了变压器,即使不用电,也要长期交纳不低的费用。针对这一问题,国家电网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这实际上是两部制电价中的一部分,供电公司收取这一费用主要是因为线路和变压器的维护。
供电部门对大工业企业的供电价,分成基本(容量)电价与电度电价两部分。其中,基本电费按用户的最大需量或用户接装设备的最大容量计算,电度电费按用户每月记录的用电量计算。电网公司认为,向这些企业用户供电,需要架设线路,安装变压器,就算企业暂停用电,电网公司也一样需要支出线路的维护费用。就好像卖菜的,就算没人买西红柿,也一样要进货,卖不出去的这部分成本还是由消费者来承担。
真正的问题在于下面三个方面:第一,容量电价是按照用户的最大需量或变压器的最大容量计算的,如此“就高不就低”,在企业效益好的时候,问题不大;可一旦产能过剩、停产减产成了常态,这个容量电价的正义性就显得比较轻飘了。
第二,电网说,你觉得贵,可以申请降低变压器容量,这样基本电价就降下来了。但问题是,根据现行《供电营业规则》,用户减容,须提前5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减容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停止或更换小容量变压器用电。同样,如果用户需要暂停电力供应,也须提前5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一年内可以暂时停止用电两次,每次不得少于15天,一年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有这些条条框框束缚着,申请降费就成了“第22条军规”。
第三,容量电价在各地收费标准不一、电网的运营成本不够透明。再说,“煤价都跌了这么多了,电价还是没有变,这肯定不合理。”民众的诘问,也不是毫无道理。至于“卖西红柿”的比方,姑且当做个冷笑话吧。卖不出去的西红柿,是不可能让消费者来承担成本的。道理很简单:一是卖西红柿的不止你一家,你保管不善烂在仓库,指望在下一波西红柿定价上狮子大开口,真是“长得帅想得美”?二是各个都按照这个逻辑办事——车主不跑高速也需缴费,因为维护道路需成本;煤气和自来水公司也一样,因为管道不是上帝铺设的……
眼下,不少大企业日子不好过,以电价为代表的资源行业改革,当为它们雪中送炭、释压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