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多晶硅如脱缰野马冲击国内 四家硅巨头联名上书商务部求调查

发布时间:2016-05-03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虽然中国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多晶硅企业采取了“双反”(反倾销、反补贴)制裁,但近期海外多晶硅的进口量依然创出新高,这也引起了国内多晶硅同行的不满。因此,四家多晶硅公司联名上书商务部,要求进行“双反”复审调查。
 
  在收到申请书之后,商务部4月29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晶硅实施的“双反”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时间为今年5月1日起。

  提交申请的四家公司分别有:香港上市企业—保利协鑫(3800.HK)旗下的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江苏中能”)、江西赛维 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赛维LDK”)、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洛阳中硅”)和美股上市公司大全新能源(DQ.NYSE)在华实体企业重庆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重庆大全”)。如果复查的结果能确认欧洲公司存在倾销,商务部将延续反倾销措施,此前确定的相关倾销税率、中欧之间达成的多晶硅价格承诺等或发生很大变化。
 
  中资企业抱怨:此前的对欧多晶硅“双反”措施没用

  自2014年5月1日起,我国对原产于欧盟进口晶硅征收“双反”税,时限为2年,近期到期。

  但值得关注的是,3月份从我国由德国进口的多晶硅数量也创出新高,达到4054吨,环比大增75.5%,占总进口量的29.2%。

  眼看着商务部的“双反”将到期,多晶硅进口量也如脱缰野马般上扬,2016年2月29日江苏中能、江西赛维 LDK、洛阳中硅和重庆大全正式向商务部递交了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期终复审申请书。
 
  申请人主张,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欧盟的进口多晶硅对中国的倾销行为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产业造成持续损害,请求商务部裁定维持“双反”举措。商务部随后公告继续复审调查,自2016年5月1日起,于2017年4月30日前结束。
 
  一位参与复审申请的某公司内部管理层就对第一财经记者说,“我们现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复审的逻辑在于,欧洲企业对国内的产业损害是否还存在?它们是否有倾销行为,是否低于当地的市场价卖给中国多晶硅?如果商务部调查结果确认,那么双反税率和价格承诺可能都要再做改变。”
 
  从价格观察,目前多晶硅进口价确实大幅下降。今年3月,此类产品的进口均价大幅下滑至14.27美元/千克,环比跌幅为13.5%。

  第一财经记者在查看了商务部的一系列数据后发现,除了德国瓦克化学的反倾销税率为14.3%之外,其他出口至中国的多晶硅公司来自德国、意大利和西班牙,如Schmid Group、Joint Solar Silicon(JSS)、MEMC Electronic Materials SpA、Siliken Spain、MEMC Electronic Materials、SILFAB S.p.A等公司,那时的反倾销税率皆为42%,另有欧盟公司的反倾销税率为14.3%。此外,各大公司的反补贴税率是1.2%,因此针对欧盟各公司的反倾销税率更高。
 
  彼时商务部也指出,接受瓦克化学提出的价格承诺申请,它将以不低于承诺价格向中国出口多晶硅产品。

  多位光伏行业内部高层今天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为了使中国下游光伏企业顺利出货到欧洲,因此中欧双方各退一步,实行价格承诺机制。

  其中,对华出口的欧洲上游多晶硅企业以只要按照规定价格出口,中方对欧的多晶硅“双反”措施事实上并没有执行。与之相呼应,中国光伏下游企业(主要是组件厂)也被确定了统一的对欧出货价(即最低价格协议,下称“MIP”),不再受到当地相关贸易制裁。
 
  虽然都有价格承诺,实际操作中却截然不同。

  “主要出口商—瓦克化学公司所获得的对华出口多晶硅条件,还是十分宽松的。第一,他们的多晶硅限价就是当地市场价,还可随时根据市场波动来动态调整。此外瓦克化学的对华出口量不受限,只要它按承诺价执行,想出口多少多晶硅,就可以出多少。但中方企业则不同,光伏公司在执行MIP时,要高于台湾、东南亚企业的成本价,这样中国产品虽有很强竞争力,也无法低价出口欧洲。另外,中国的MIP价格无法经常调整,数量也有严格限定。”一位光伏资深业内人士说道。
 
  欧盟制裁三家中国光伏公司

  2013年8月2日,欧委会宣布,中国输往欧盟的组件最低出口价格为0.56欧元/瓦,此后据市场行情一度向下调整,MIP由此展开。

  但2015年6月初,欧盟发现,阿特斯向多家客户输送特定的利益,但这些利益没有列在公司向欧委会呈送的季度报告上。欧委会分析称,这类行为违反了它在中应尽的义务。另一家被点名的企业—中盛光电也出售了光伏产品,不过是以“太阳能电站”的方式将光伏组件和服务打包在一起(卖给欧洲客户)。该公司没有在季度财报中透露这种特殊的做法。中盛光电一位高层则向第一财经记者透露,公司马上配合欧盟核查,虽一再澄清,中盛光电全球上下游整合的商业模式仍未得到欧委会的理解和支持,所以该公司决定不再通过中国市场发货欧洲。
 
  昱辉阳光(SOL.NYSE)之所以被点名,有两点原因:一是其特殊的经营模式。除运用自身的中国产能之外,昱辉也在使用于第三国加工(OEM)组件的方式向欧洲出口。若从海外OEM转道至欧洲,不在欧盟的掌控中。第二,这家光伏企业的财报数据,与实际销售、交易之间有矛盾之处。在欧盟点名涉嫌违规后,强势的昱辉阳光率先提出将不再通过中国市场向欧洲发货。
 
  前述光伏资深人士表示,双方都有价格承诺,但中方出口欧洲的光伏下游产品数量却大幅锐减。与之相反,欧洲企业出口到中国的多晶硅却不减反增,尤其德国出口量也在近期迅猛攀升。这也说明,我国对欧盟的多晶硅企业“双反”措施没有太大约束力,中国多晶硅公司还是坚持认为商务部有必要继续展开对欧多晶硅厂商的倾销复审。
 
  据海关最新数据统计,2016年3月,我国的多晶硅进口量创历史新高,达到13866吨,环比增加33.7%,一季度累计进口多晶硅36625吨,同比增加34.8%。

      关键词: 光伏,双反,多晶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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