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2月4日发布的消息显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以补短板、调结构促稳增长、惠民生。
会议指出,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扶贫搬迁等,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可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拉动有效投资和消费,是一举多得的重要举措。
会议决定,一是加快西部及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着力解决电压不达标、不通动力电等问题。提高接纳分布式新能源发电的能力。二是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推广农业节水灌溉等,推动平原村机井用电全覆盖。对接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发展、农民消费升级的新需求,加大中心村电网改造力度。三是开展西藏、新疆及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农网建设攻坚,集中力量加快孤网县城的联网进程。
会议指出,实施上述工程,预计总投资7000亿元以上。要在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基础上,结合电力体制改革拓宽融资渠道,用商业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网建设改造。
在此之前,1月6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贫困地区能源开发建设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指出,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尽快完善和发布《关于实施第二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意见》,加大中央投资力度,加快农村电网建设和城乡电力普遍服务均等化进程。
记者通过公开资料梳理发现,中国一些边远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目前尚缺少可靠的供电保障,甚至有些地方目前尚未用上电。比如,2013年,国家能源局印发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2015年)指出,2015年年底,全国273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必须全部得到解决。
国家能源局官网2015年7月7日公布的消息显示,为实施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按照国务院部署,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启动实施了当年新增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近千亿投资项目,涉及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5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计项目2139个,遍及中西部地区1629个县,投资约926.2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亿元、银行贷款726.2亿元。
其中,国家电网公司负责实施21个省(区、市)供区农网改造升级,项目1556个,总投资679.1亿元;南方电网负责实施广西、海南、云南、贵州四省供区农网改造升级,项目134个,总投资62.4亿元;四川水电集团、广西水利电业集团、陕西地方电力集团、郴电国际集团、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云南保山电力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等9家地方电网企业负责实施各自供区内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共计449个,总投资184.7亿元。
国家能源局称,农村电网点多面广,遍布全国各地,工程量较大,投资大,带动经济增长作用明显。
新型城镇化建设也对新农网提出了新要求。国家电网经研院副院长韩丰此前表示,新型农村电网”应涵盖安全可靠、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管理规范四个特征,这样才能保证农网更好地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
国家能源局“十二五”电网规划专家组成员、电力规划设计总院退休职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德文此前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电力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产业和社会公用事业,国家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未来一段时期是中国电力发展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他说,“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发展,国民收入稳步提高,能源、电力需求仍将稳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