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环境省出台核事故指定废弃物处理新规定

发布时间: 2016-04-29   来源:中新网

  据日媒报道,日本环境省28日正式敲定有关福岛核事故指定废弃物的新规定。如果放射性铯的活度低于每千克8000贝克勒尔以上的标准,允许解除指定并以普通垃圾的方式进行处理。指定的解除将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协商后决定,解除后的处理费用与指定废弃物一样由中央政府承担。

  环境省修改了根据《放射性物质污染处理特别措施法》颁布的行政命令,新规定于当天生效实施。

  环境相丸川珠代在记者会上表示:“中央政府将与地方一道努力做好指定解除后的处理工作。”

  宫城、茨城、栃木、群马、千叶5县产生了大量指定废弃物,临时存放于垃圾处理设施、下水处理厂及农家院等地。由于核事故已过去5年多,放射性活度逐渐下降,低于标准的废弃物数量增多。由于此前没有解除程序的明确规则,地方政府要求尽快制定。

  环境省的再次测定结果显示,宫城县指定废弃物中2300吨的放射性活度已低于标准,超过总量的三分之二。

      关键词: 核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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