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正酝酿光伏发电电价系列新政

发布时间: 2016-04-29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一系列光伏电价新政正在酝酿。在4月26日举行的2016中国光伏领袖高峰论坛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电价处负责人侯守礼表示,考虑研究逐步将直接制定分资源区标杆电价水平转为制定价格形成规则,将现有差价补贴向定额补贴转变,鼓励项目参与市场竞价,同时制定差异化补贴标准,并不断下调直至最终取消。此外,研究促进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储能发展的价格政策。
 
  近年来,我国光伏发电规模迅速扩大,截至2015年底,累计装机容量约4300万千瓦,超过德国居于全球第一。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714万千瓦,累计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031万千瓦,同比增加52%。一季度光伏发电量118亿千瓦时,同比增加48%。
 
  这与包括补贴在内的国家扶持政策不无关系。据介绍,光伏发电产业初期阶段主要是依据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单独定价,之后随着国内光伏市场的启动,从2011年起开始改为统一标杆电价政策,在2013年又实行分资源区标杆电价政策,光伏标杆电价高出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给予补贴。
 
  “但是由于可再生能源项目补贴期限一般为20年,项目规模每年又在快速增长,可再生能源基金收入远跟不上补贴资金需求,补贴资金缺口越来越大。”侯守礼表示。据统计,截至目前,国家最后一批发放补贴的项目在2013年8月底前并网,补贴缺口达400亿元。
 
  让光伏投资者头疼的还有限电问题愈演愈烈。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弃光率达到11%,其中甘肃弃光31%,新疆弃光26%。2016年第一季度,全国弃光限电约19亿千瓦时。其中,甘肃弃光率39%,新疆(含兵团)弃光率52%,宁夏弃光率20%。
 
  “弃光与电力运行机制相关,受各种利益关系的影响,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的政策难以全面落实。”侯守礼称,我国正在大力推进电力价格改革,光伏发电作为新能源发电类型,一方面需要政府继续扶持和鼓励发展,另一方面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也必将走向市场,参与市场竞价。目前差价补贴的光伏发电补贴机制,存在与电力市场化改革难以衔接的实际问题,因此考虑将其改变为上网标杆电价由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或市场交易价格,与定额补贴两部分组成。
 
  据透露,国家发改委将考虑价格政策衔接、项目建设时期不同等实际因素,初步制定差异化光伏发电补贴标准。并伴随产业技术进步,逐步下调光伏发电补贴水平,直至取消补贴。同时,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牵头推进可再生能源配额交易机制,国家发改委将配合鼓励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通过市场交易获得相应收益。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表示,除了通过电力改革解决西部限电问题,还希望使分布式光伏能够直接与用户进行交易,在输电价格方面给予其更优惠的条件,推进中东部光伏的发展。
 
  在苏美达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晓江看来,分布式要进入大规模应用阶段,一方面需要整个社会绿色理念的形成,另一方面就是从投资角度要让用户最终受益。这就需要围绕降低度电成本,从技术、产品、工程、运营、融资形成闭环,提供最有性价比的智能解决方案。目前苏美达已经在大型地面项目、农光互补和屋顶光伏项目有所发展,并已开始探索小型工商业光伏系统的推广。近日其与鼎和财产保险、德国莱茵TüV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针对苏美达能源旗下光伏电站资产,共同开展国内首例光伏电站发电量保险合作,为解决分布式光伏的融资问题提供了一条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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