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政策支持到位,形成合力
一是全面争取资金支持。通过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带动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二是多渠道拓展政策支持。探索担保增信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简化发行程序,出台《配电网建设改造专项债券发行指引》,惠及配电装备制造等上游企业,为加快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形成合力。三是组织高级研修培训,搭建各级能源主管部门、企业间的沟通平台,促进经验交流与成果分享。
3.“十三五”配电网重点任务
“十三五”期间,电网投资的重点将向配电网转移,到2020年,基本建成城乡统筹、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配电网。
3.1 着力提升供电能力,有效服务民生
适度超前,提高对负荷增长的适应能力,密切跟踪市区、县城、中心城镇和产业园区等经济增长热点,推进高可靠性示范区与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建设;规范住宅小区配电网建设改造,开展老旧住宅小区配电网建设改造。
3.2 提高装备水平,促进节能降耗
按照“成熟可靠、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原则,全面提升城镇配电网装备水平,推广应用高效节能配变,中心城市核心区新建线路电缆化率达到60%,加快启动地下综合管廊示范试点工程。
3.3 推进电能替代
服务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满足1.2万座充换电站、480万台充电桩接入需求,为500万辆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开展辽宁大连港等船舶岸电工程、浙江宁波等空港陆电建设;推广与试点电采暖项目。
3.4 推动智能互联
持续提升配电自动化覆盖率,推进用电信息采集全覆盖,配电自动化、智能电表覆盖率均达到90%;适应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微电网等多元化负荷接入,打造清洁、安全、便捷、有序的互动用电服务平台等。提升输配电网络的柔性控制能力,应用配电侧储能系统及柔性直流输电工程。建立并推广供需互动用电系统,实施需求侧管理,引导用户能源消费新观念,实现电力节约和移峰填谷。
3.5 打造重大创新示范
在北京、天津、苏州、厦门、广州等开展主动配电网、分布式多能源互补、交直流混合配电网、直流供电系统、多能源综合优化利用等综合示范工程。
4 近期重点工作
4.1 持续加强配电网规划能力建设
进一步加强规划等业务指导,打牢根基、继续发挥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在配电网规划中的主体责任,形成常态化的规划编制机制。督促各省级“十三五”配电网规划的实施,有效推动规划项目落实。积极推动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
4.2 积极应对“邻避效应”,提升电网与市政发展的契合度
组织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专项开展重点城市配电网优化布局工作,重点加强中心城区、国家级新区以及经济热点区域电网项目的有效落地。
4.3 建立配电网数据信息平台
推动建立国家能源局与地方能源主管部门之间,国家能源局与中央电网企业之间纵向一体的配电网信息平台,做好配电网海量数据、规划成果的积累与分析,加强信息共享,为配电网建设与发展提供支撑。
4.4 完善配电网标准体系建设
开展配电网及智能电网顶层设计,研究影响配用电领域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基础理论,注重实际需要,加强宏观指导,加快建立高效的配电网标准体系,满足电力体制改革和提高供电可靠性的要求。(来源:供用电杂志 作者:赵一农)
报告嘉宾
赵一农,硕士,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主要负责电力行业管理等相关工作,熟悉电网、火电领域运行管理及相关政策,参与起草制订电力行业重要文件及重大政策,参与电力体制改革及电力“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