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法院批准江西赛维LDK与赛维LDK(新余)重整计划

发布时间:2016-10-13   来源:本站编辑

今年7月13日,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上市公司易成新能公告宣布与平煤集团共同组成联合体,成为赛维LDK国内四家子公司(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新余)有限公司、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赛维LDK太阳能多晶硅有限公司)的重整投资人。

10月10日,易成新能公告披露,2016年9月30日,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2015)余破字第4-14号《民事裁定书》 和( 2015)余破字第5-14号《民事裁定书》 ,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 裁定批准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和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新余)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两家公司的清偿方案如下:

一、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债务清偿方案

(一)现金清偿

1.职工债权

职工债权94,410,861.47元,在易成新能发行股份方案经证监会审核通过后的重整计划执行期内以现金支付。

2.税款债权

税款债权278,361,972.76元,在易成新能发行股份方案经证监会审核通过后的重整计划执行期内以现金支付。

3.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普通债权

( 1)单笔债权金额小于以及等于20万元的,在易成新能发行股份方案经证监会审核通过后的重整计划执行期内以现金一次性支付。

( 2)单笔债权金额在2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按照“ 20万元+(债权金额-20万元)×6.62%”的计算方式得出清偿额后,在易成新能发行股份方案经证监会审核通过后的重整计划执行期内以现金一次性支付。

4.预计债权

预计债权2,468,080,194.20元,按照分别属于的组别以现金进行预留。

(二)股票清偿

对于有财产担保债权和1,000万元以上普通债权,易成新能将向上述债权人预计增发股票254,697,358股进行清偿。

二、 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新余)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债务清偿方案

(一)现金清偿

1.职工债权

职工债权2,971,398.59元,在易成新能发行股份方案经证监会审核通过后的重整计划执行期内以现金支付。

2.税款债权

税款债权36,837,474.21元,在易成新能发行股份方案经证监会审核通过后的重整计划执行期内以现金支付。

3.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普通债权

( 1)单笔债权金额小于以及等于20万元的,在易成新能发行股份方案经证监会审核通过后的重整计划执行期内以现金一次性支付。

( 2)单笔债权金额在2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按照“ 20万元+(债权金额-20万元)×6.62%”的计算方式得出清偿额后,在易成新能发行股份方案经证监会审核通过后的重整计划执行期内以现金一次性支付。

4.预计债权33,526,644.20元,按照分别属于的组别以现金进行预留。

(二)股票清偿

对于有财产担保债权和1000万元以上的普通债权,易成新能将向上述债权人预计增发股票25,535,523股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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