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缙云县滩坑水库移民集中安置村——红锦村的“光伏助村”项目通过县发改局、移民办、农业局等有关单位组织的项目验收。这标志着缙云水库移民增收又添新翼,也为全县发展清洁能源实现经济薄弱村转化探索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径。
新建镇红锦村是缙云县“光伏助村”首个试点村,旨在壮大村集体经济,实现经济薄弱村转化,助推全村各项事业的发展。该项自在县发改局(能源局)、移民办、农业局、供电公司、新建镇的共同推动下,通过整合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移民资金和经济薄弱村转化专项资金,筹集项目建设资金90万元,通过利用村办公楼屋顶和租赁18户农户屋顶,解决了项目建设所需场地问题,同时在安装企业多次培训释疑、村委办公楼安装示范和村双委干部带头安装下,于2016年1月中旬完成总规模100千瓦光伏设施安装,并于2016年2月中旬完成全面并网发电。
“从2月5日并网(村办公楼除外)至今70天时间,据对有网络覆盖的55个千瓦光伏的手机终端监测,目前已发电15300度有余,折算成100千瓦,发电应该在26000-27000度之间。”项目验收当天,红锦村“光伏助村”项目安装企业负责人卢晓恒通报了该村的光伏发电情况。据此估算,红锦村年发电量有望突破12万度,按1.08元每度发电收益计算,单光伏发电收益一项,剔除向农户租赁的成本2.39万元,红锦村集体每年可增收9.6万元以上。
下一步,县移民办将进一步总结红锦村“光伏助村”项目实施经验,在有条件的水库移民安置村和库区村深入实施光伏项目,让更多的水库移民走上清洁能源发展致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