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主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上半年能源电力生产运行情况

  中国电力网讯   7月16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7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政研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出席发布会,介绍了经济运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情况,并就上半年经济形势、能源迎峰度夏、产业链外迁、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核准企业债券、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问题,回答了与会记者提问。60余家境内外新闻媒体70多名记者参加了本场发布会。

 

  以下为发布会实录: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国家发改委7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首先,按照惯例向大家通报四个方面情况,之后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第一方面,关于经济运行情况

  重点通报五方面数据。

  一是电力指标运行情况。从发电情况看,上半年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3.3%,增速较一季度放缓0.9个百分点,其中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同比分别增长0.2%、11.8%、23.1%、6.6%和11.2%。6月份,发电同比增长2.8%,增速比上月加快2.6个百分点。

  从用电情况看,上半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3.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其中,一产、二产、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5.0%、3.1%、9.4%和9.6%,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分地区看,全国28个省(区、市)用电量正增长,其中3个省(区)实现10%以上两位数增长。6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5%,增速比上月提高3.2个百分点。

  二是天然气消费指标运行情况。上半年全国天然气用气需求平稳增长,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149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0.8%。6月份,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23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6%。

  三是煤炭供需指标运行情况。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原煤产量累计完成17.6亿吨,同比增长2.6%。全国铁路发运煤炭12亿吨,同比增长2.3%。截至6月30日,全国统调电厂存煤1.38亿吨,平均可用27天,保持在较高水平。

  四是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情况。上半年,我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94个,总投资4715亿元,其中审批71个,核准23个,主要集中在能源、交通、高技术等行业。

  五是价格运行情况。

  上半年,我国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涨幅收窄,居民消费价格涨势温和。

  居民消费价格方面,上半年CPI同比上涨2.2%,处于温和上涨的合理区间。从内部构成看,CPI上涨具有明显的结构性特征,工业品和服务价格指数涨幅较小,分别上涨1%、2%;食品价格指数上涨4.7%,涨幅相对较大。分细项看,主要是鲜瓜果、鲜菜、畜肉价格涨幅居前,分别上涨16.1%、9.2%和6.6%。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方面,上半年PPI同比上涨0.3%,涨幅比去年同期明显回落。从行业看,价格同比下跌的主要是造纸和纸制品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以及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年初以来,大宗商品价格总体稳中上涨。

  总的来看,我国经济自我循环能力强,工农业产品供给充足,物价平稳运行具有较强的基础,预计今年后期价格总水平有望保持总体稳定。

  针对物价运行的新形势新变化,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特别是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变化情况的监测预警频次;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充实价格调控工具箱,做好必要情况下的调控准备;指导各地认真执行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近期,已有多地及时向困难群众发放了价格临时补贴。

  第二方面,关于相关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这里重点介绍上半年钢铁煤炭领域去产能、市场化债转股、降成本、补短板等工作进展情况。

  第一,关于钢铁、煤炭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上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着力巩固去产能成果,全面转入结构性去产能、系统性优产能的新阶段,统筹推进职工安置、资产债务处置、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等工作,努力推动钢铁、煤炭等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上大压小、增优减劣。煤炭领域,一方面指导各地按照先立后破原则,结合煤炭供需形势和资源运力情况,研究制定30万吨/年以下(不含30万吨/年)煤矿分类处置方案,坚决退出达不到安全环保质量要求的煤矿,持续破除无效供给。另一方面,进一步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推动在建煤矿加快建设、建成煤矿加快投产,有序释放优质先进产能,不断扩大优质增量供给。钢铁领域,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在控制产能总量的前提下,调整优化存量。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环保、质量、技术、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倒逼落后产能加快退出。

  二是巩固去产能成果。比如,在钢铁领域,我委联合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对地方切实防范违法违规新增产能、“地条钢”死灰复燃等提出明确要求。针对问题较为严重的广东省泰都钢铁、国鑫实业违法违规新增产能举报,组织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并对核查结果进行了通报。此外,有关部门将于三季度开展钢铁、煤炭领域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督导检查,坚决防止已退出产能死灰复燃。

  三是增强去产能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对全年职工安置提出明确要求。鼓励煤炭和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煤电一体化项目以及相互参股、换股等多种方式发展煤电联营,目前已公布第一批煤电联营重点推进项目名单。

  四是统筹做好去产能与保供应、稳预期工作。随着去产能的深入推进以及南方小煤矿加快退出,煤炭生产进一步向晋陕蒙地区集中。针对煤炭供需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指导重点产煤地区和煤炭生产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均衡组织生产,努力增加产量。积极推进电煤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推动供需双方再新签一批合同。召开全国能源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电煤储备工作现场会议,提前部署迎峰度夏电煤供应保障工作。

  第二,关于市场化债转股进展。

  截至今年6月30日,市场化债转股签约金额约2.4万亿元,实际到位金额达到1万亿元,资金到位率提升到41.5%,涉及资产负债率较高的200多家企业。其中,今年以来,市场化债转股新增签约金额约3900亿元,新增落地金额约3800亿元。

  第三,关于降成本工作进展。

  一方面,安排部署年度任务并积极推动落实。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8方面27项任务,目前各单位正在抓紧推进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的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再降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10%等一大批降成本政策陆续出台。

  另一方面,积极宣传推广地方典型经验。近期,组织召开全国降成本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推广地方和企业典型做法。比如,北京充分运用再贴现、再贷款等工具和“先贷后借”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浙江实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政策;重庆通过设立民营企业纾困基金,扩大信用贷款试点范围等方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均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第四,关于补短板工作进展。

  按照推进高质量发展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各有关方面,积极推动补短板各重点领域取得积极进展。截至6月底,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179万套,172项重大水利工程新开工4项、累计已开工137项,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主要工程如期竣工,金沙江拉哇水电站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下一步,我们将精准聚焦补短板重点领域,进一步健全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重大项目储备,抓紧推进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加强项目资金保障,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持续深化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坚决不搞“大水漫灌”,切实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着力抓好补短板稳投资各项重点工作。

  第三方面,关于上半年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效。

  第一,高质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一是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力度的指导意见》,从解决搬迁群众“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就业帮扶、产业培育、社区管理、社会融入、权益保障等方面,明确了后续扶持工作目标任务和支持政策,推动后续扶持工作与推进新型城镇化、压茬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二是及时下达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72.3亿元,协调财政部下达地方政府债务资金1293亿元,有力保障了各地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三是印发《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监管巡查工作方案》,分两批赴云南、四川、贵州、甘肃、新疆、西藏等16个省份开展常规性监管巡查,对巡视、审计和媒体曝光的突出问题开展机动式监管巡查,督促地方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政策执行不走偏、工作落实不走样。四是联合10多个部门出台《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举办多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讲培训会,进一步明晰政策边界,规范工作程序。

  第二,支持贫困地区薄弱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多措并举加强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政策供给,出台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相关配套资金的政策举措。以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为重点,持续加大对贫困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比如,下达2019年农村扶贫公路中央预算内投资26亿元,其中1.19亿元用于“慢火车”通站公路项目建设,有效缓解了贫困地区群众出行难问题。下达以工代赈中央投资59.2亿元,支持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贫困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发放劳务报酬约6亿元,有力促进贫困群众就地就业增收。另一方面,聚焦重点区域脱贫发展。制定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2019年工作要点,召开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推动陕甘宁、赣闽粤、川陕、大别山、左右江等重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落地落实。

  第三,助力定点扶贫县脱贫攻坚。在中央和国家机关率先探索开展机关消费扶贫。设立“飞燕+”扶志计划教育基金,用于定点扶贫县贫困家庭学生的奖优济困和优秀乡村教师奖励。选派28名干部在定点扶贫县帮助工作,举办2019年基层挂职锻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指导挂职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蹲点调研。10:16:36

  第四方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一是发布可承担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任务和出具信用报告的机构名单。为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保障失信主体权益,5月份,我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明确了涉及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分类范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规范开展信用修复、强化信用修复工作主体责任等相关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近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第一批可承担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任务的13家信用服务机构名单和第一批可为信用修复申请人出具信用报告的62家信用服务机构名单。

  二是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截至6月底,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总量持续增长,累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368.83亿条。“信用中国”网站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26亿条,行政处罚信息3935万条。

  三是强化失信联合惩戒。6月份,新增失信黑名单主体信息50.31万条,涉及失信主体45.55万个,退出失信黑名单主体12.04万个。自2013年10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制度起,截至6月底,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43万人次,累计限制购买飞机票2682万人次,限制购买动车高铁票596万人次,437万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四是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在论文造假、考试作弊问题治理领域,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并视情节追回责任人所获利益,按程序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实行“零容忍”,在晋升使用、表彰激励、参与项目等方面“一票否决”。在涉金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领域,发布第十六批涉金融领域黑名单共计415个,包括严重失信债务人、非法集资个人、非法集资企业和其他严重违法名单。

  五是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组织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第三方机构深入推进对全量市场主体进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目前已完成3313万余家市场主体第一期试评价。同时,持续开展上市公司、托幼等重点领域行业评价。“信用中国”网站公布了第四期涉天然气领域评价结果,为开展信用监管提供了重要支撑。

  【经济参考报记者】我们注意到近期发改委和财政部印发了通知,自7月1日起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预计将为企业和群众减负3000亿元以上。大家对此非常关注,请问能否介绍一下相关情况。谢谢。

  按照国务院第43次常务会议的部署,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通过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措施,来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运行的成本。

  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从今年7月1日开始,我委组织实施的第二批降电价的措施正式开始执行。加之4月1日开始执行的第一批降电价的措施,两批措施累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我们统计了一下是846亿元,其中降低一般工商业企业用电成本是810亿元,全面完成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任务要求。

  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主要的措施包括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降低了部分出入境证照类的收费标准,降低了部分商标注册的收费标准,降低了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标准;配合财政部减免不动产登记收费,加大专利收费减缴力度。相关文件已经印发实施,7月1日正式执行,共计减负金额约60亿元。

  此外,加上发改委联合交通运输部实施的清理规范港口、铁路、机场等物流收费,工信部实施的降低电信资费,今年预计将为企业和群众减负近3000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地方抓好相关任务的落实,切实将降费红利及时传导到我们的终端用户。

  【中国电力报记者】我们注意到近期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能源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请问当前能源供需总体情况怎么样?另外,我们将如何保障高峰期间电力等能源供应?谢谢。

  【孟玮】今年的迎峰度夏已经来临,大家都非常关心能源供需的形势。我们总体的判断是,迎峰度夏期间,煤电油气运的需求将大幅增加,局部地区在高峰时段仍然存在保障压力。初步预测,今年迎峰度夏期间,全国日发用电量的峰值将达到245亿千瓦时左右,用电负荷峰值将高于去年的峰值水平。

  为了统筹做好今年的迎峰度夏的保障工作,我委会同国家能源局印发了有关通知,对各地做好相关保障措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结合今年的特点,重点要做到八个“更加”。

  【孟玮】一是更加聚焦服务“六稳”。高度重视保障劳动密集型企业用电、外向型企业用电等重点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用电。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进一步压减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时间。

  二是更加注重以储保供。保证能源的稳定供应,提高供应弹性,非常重要的就是加强能源储备。要多措并举加强电力调峰机组建设,结合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探索建立顶峰机组交易运行机制。

  三是更加注重因需调峰。近年来,能源需求峰谷差越来越大,完全满足短时高峰用电将造成巨大浪费。因此,要通过需求侧管理措施,引导用户优化用能行为,落实有序用电管理要求,积极实施市场化需求响应。

  【孟玮】四是更加注重信用履约。能源产运需实践表明,中长期合同是实现上下游协同发展的有效措施,信用监管是合同履约的有力保障。要充分利用好中长期合同和信用监管两个手段,扩大中长期合同签约面,提高履约率。

  五是更加注重机制定价。重点是建立完善合理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实现价格平稳运行,引导上下游行业协同发展,实现供需双方共赢。

  六是更加注重转型升级。对煤炭领域,在巩固去产能成果的同时,有序释放优质先进产能。与此同时,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转型发展,支持各类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建设储能系统,统筹规划氢能开发布局。

  七是更加注重改革突破。近期,我委印发了《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全面放开经营性用户发用电计划。此外,还要全力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扎实推进增量配电试点落地实施。

  最后,要更加注重安全清洁。主要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加强网络攻击安全防范,促进能源清洁消纳。

  总之,通过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努力确保迎峰度夏期间能源供需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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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主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上半年能源电力生产运行情况

发布时间:2019-07-16   来源:中国电力网

  中国电力网讯   7月16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7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政研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出席发布会,介绍了经济运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情况,并就上半年经济形势、能源迎峰度夏、产业链外迁、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核准企业债券、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问题,回答了与会记者提问。60余家境内外新闻媒体70多名记者参加了本场发布会。

 

  以下为发布会实录: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国家发改委7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首先,按照惯例向大家通报四个方面情况,之后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第一方面,关于经济运行情况

  重点通报五方面数据。

  一是电力指标运行情况。从发电情况看,上半年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3.3%,增速较一季度放缓0.9个百分点,其中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同比分别增长0.2%、11.8%、23.1%、6.6%和11.2%。6月份,发电同比增长2.8%,增速比上月加快2.6个百分点。

  从用电情况看,上半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3.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其中,一产、二产、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5.0%、3.1%、9.4%和9.6%,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分地区看,全国28个省(区、市)用电量正增长,其中3个省(区)实现10%以上两位数增长。6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5%,增速比上月提高3.2个百分点。

  二是天然气消费指标运行情况。上半年全国天然气用气需求平稳增长,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149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0.8%。6月份,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23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6%。

  三是煤炭供需指标运行情况。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原煤产量累计完成17.6亿吨,同比增长2.6%。全国铁路发运煤炭12亿吨,同比增长2.3%。截至6月30日,全国统调电厂存煤1.38亿吨,平均可用27天,保持在较高水平。

  四是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情况。上半年,我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94个,总投资4715亿元,其中审批71个,核准23个,主要集中在能源、交通、高技术等行业。

  五是价格运行情况。

  上半年,我国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涨幅收窄,居民消费价格涨势温和。

  居民消费价格方面,上半年CPI同比上涨2.2%,处于温和上涨的合理区间。从内部构成看,CPI上涨具有明显的结构性特征,工业品和服务价格指数涨幅较小,分别上涨1%、2%;食品价格指数上涨4.7%,涨幅相对较大。分细项看,主要是鲜瓜果、鲜菜、畜肉价格涨幅居前,分别上涨16.1%、9.2%和6.6%。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方面,上半年PPI同比上涨0.3%,涨幅比去年同期明显回落。从行业看,价格同比下跌的主要是造纸和纸制品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以及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年初以来,大宗商品价格总体稳中上涨。

  总的来看,我国经济自我循环能力强,工农业产品供给充足,物价平稳运行具有较强的基础,预计今年后期价格总水平有望保持总体稳定。

  针对物价运行的新形势新变化,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特别是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变化情况的监测预警频次;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充实价格调控工具箱,做好必要情况下的调控准备;指导各地认真执行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近期,已有多地及时向困难群众发放了价格临时补贴。

  第二方面,关于相关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这里重点介绍上半年钢铁煤炭领域去产能、市场化债转股、降成本、补短板等工作进展情况。

  第一,关于钢铁、煤炭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上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着力巩固去产能成果,全面转入结构性去产能、系统性优产能的新阶段,统筹推进职工安置、资产债务处置、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等工作,努力推动钢铁、煤炭等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上大压小、增优减劣。煤炭领域,一方面指导各地按照先立后破原则,结合煤炭供需形势和资源运力情况,研究制定30万吨/年以下(不含30万吨/年)煤矿分类处置方案,坚决退出达不到安全环保质量要求的煤矿,持续破除无效供给。另一方面,进一步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推动在建煤矿加快建设、建成煤矿加快投产,有序释放优质先进产能,不断扩大优质增量供给。钢铁领域,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在控制产能总量的前提下,调整优化存量。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环保、质量、技术、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倒逼落后产能加快退出。

  二是巩固去产能成果。比如,在钢铁领域,我委联合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对地方切实防范违法违规新增产能、“地条钢”死灰复燃等提出明确要求。针对问题较为严重的广东省泰都钢铁、国鑫实业违法违规新增产能举报,组织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并对核查结果进行了通报。此外,有关部门将于三季度开展钢铁、煤炭领域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督导检查,坚决防止已退出产能死灰复燃。

  三是增强去产能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对全年职工安置提出明确要求。鼓励煤炭和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煤电一体化项目以及相互参股、换股等多种方式发展煤电联营,目前已公布第一批煤电联营重点推进项目名单。

  四是统筹做好去产能与保供应、稳预期工作。随着去产能的深入推进以及南方小煤矿加快退出,煤炭生产进一步向晋陕蒙地区集中。针对煤炭供需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指导重点产煤地区和煤炭生产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均衡组织生产,努力增加产量。积极推进电煤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推动供需双方再新签一批合同。召开全国能源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电煤储备工作现场会议,提前部署迎峰度夏电煤供应保障工作。

  第二,关于市场化债转股进展。

  截至今年6月30日,市场化债转股签约金额约2.4万亿元,实际到位金额达到1万亿元,资金到位率提升到41.5%,涉及资产负债率较高的200多家企业。其中,今年以来,市场化债转股新增签约金额约3900亿元,新增落地金额约3800亿元。

  第三,关于降成本工作进展。

  一方面,安排部署年度任务并积极推动落实。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8方面27项任务,目前各单位正在抓紧推进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的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再降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10%等一大批降成本政策陆续出台。

  另一方面,积极宣传推广地方典型经验。近期,组织召开全国降成本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推广地方和企业典型做法。比如,北京充分运用再贴现、再贷款等工具和“先贷后借”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浙江实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政策;重庆通过设立民营企业纾困基金,扩大信用贷款试点范围等方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均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第四,关于补短板工作进展。

  按照推进高质量发展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各有关方面,积极推动补短板各重点领域取得积极进展。截至6月底,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179万套,172项重大水利工程新开工4项、累计已开工137项,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主要工程如期竣工,金沙江拉哇水电站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下一步,我们将精准聚焦补短板重点领域,进一步健全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重大项目储备,抓紧推进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加强项目资金保障,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持续深化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坚决不搞“大水漫灌”,切实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着力抓好补短板稳投资各项重点工作。

  第三方面,关于上半年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效。

  第一,高质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一是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力度的指导意见》,从解决搬迁群众“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就业帮扶、产业培育、社区管理、社会融入、权益保障等方面,明确了后续扶持工作目标任务和支持政策,推动后续扶持工作与推进新型城镇化、压茬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二是及时下达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72.3亿元,协调财政部下达地方政府债务资金1293亿元,有力保障了各地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三是印发《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监管巡查工作方案》,分两批赴云南、四川、贵州、甘肃、新疆、西藏等16个省份开展常规性监管巡查,对巡视、审计和媒体曝光的突出问题开展机动式监管巡查,督促地方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政策执行不走偏、工作落实不走样。四是联合10多个部门出台《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举办多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讲培训会,进一步明晰政策边界,规范工作程序。

  第二,支持贫困地区薄弱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多措并举加强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政策供给,出台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相关配套资金的政策举措。以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为重点,持续加大对贫困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比如,下达2019年农村扶贫公路中央预算内投资26亿元,其中1.19亿元用于“慢火车”通站公路项目建设,有效缓解了贫困地区群众出行难问题。下达以工代赈中央投资59.2亿元,支持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贫困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发放劳务报酬约6亿元,有力促进贫困群众就地就业增收。另一方面,聚焦重点区域脱贫发展。制定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2019年工作要点,召开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推动陕甘宁、赣闽粤、川陕、大别山、左右江等重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落地落实。

  第三,助力定点扶贫县脱贫攻坚。在中央和国家机关率先探索开展机关消费扶贫。设立“飞燕+”扶志计划教育基金,用于定点扶贫县贫困家庭学生的奖优济困和优秀乡村教师奖励。选派28名干部在定点扶贫县帮助工作,举办2019年基层挂职锻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指导挂职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蹲点调研。10:16:36

  第四方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一是发布可承担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任务和出具信用报告的机构名单。为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保障失信主体权益,5月份,我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明确了涉及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分类范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规范开展信用修复、强化信用修复工作主体责任等相关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近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第一批可承担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任务的13家信用服务机构名单和第一批可为信用修复申请人出具信用报告的62家信用服务机构名单。

  二是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截至6月底,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总量持续增长,累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368.83亿条。“信用中国”网站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26亿条,行政处罚信息3935万条。

  三是强化失信联合惩戒。6月份,新增失信黑名单主体信息50.31万条,涉及失信主体45.55万个,退出失信黑名单主体12.04万个。自2013年10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制度起,截至6月底,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43万人次,累计限制购买飞机票2682万人次,限制购买动车高铁票596万人次,437万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四是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在论文造假、考试作弊问题治理领域,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并视情节追回责任人所获利益,按程序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实行“零容忍”,在晋升使用、表彰激励、参与项目等方面“一票否决”。在涉金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领域,发布第十六批涉金融领域黑名单共计415个,包括严重失信债务人、非法集资个人、非法集资企业和其他严重违法名单。

  五是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组织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第三方机构深入推进对全量市场主体进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目前已完成3313万余家市场主体第一期试评价。同时,持续开展上市公司、托幼等重点领域行业评价。“信用中国”网站公布了第四期涉天然气领域评价结果,为开展信用监管提供了重要支撑。

  【经济参考报记者】我们注意到近期发改委和财政部印发了通知,自7月1日起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预计将为企业和群众减负3000亿元以上。大家对此非常关注,请问能否介绍一下相关情况。谢谢。

  按照国务院第43次常务会议的部署,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通过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措施,来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运行的成本。

  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从今年7月1日开始,我委组织实施的第二批降电价的措施正式开始执行。加之4月1日开始执行的第一批降电价的措施,两批措施累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我们统计了一下是846亿元,其中降低一般工商业企业用电成本是810亿元,全面完成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任务要求。

  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主要的措施包括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降低了部分出入境证照类的收费标准,降低了部分商标注册的收费标准,降低了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标准;配合财政部减免不动产登记收费,加大专利收费减缴力度。相关文件已经印发实施,7月1日正式执行,共计减负金额约60亿元。

  此外,加上发改委联合交通运输部实施的清理规范港口、铁路、机场等物流收费,工信部实施的降低电信资费,今年预计将为企业和群众减负近3000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地方抓好相关任务的落实,切实将降费红利及时传导到我们的终端用户。

  【中国电力报记者】我们注意到近期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能源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请问当前能源供需总体情况怎么样?另外,我们将如何保障高峰期间电力等能源供应?谢谢。

  【孟玮】今年的迎峰度夏已经来临,大家都非常关心能源供需的形势。我们总体的判断是,迎峰度夏期间,煤电油气运的需求将大幅增加,局部地区在高峰时段仍然存在保障压力。初步预测,今年迎峰度夏期间,全国日发用电量的峰值将达到245亿千瓦时左右,用电负荷峰值将高于去年的峰值水平。

  为了统筹做好今年的迎峰度夏的保障工作,我委会同国家能源局印发了有关通知,对各地做好相关保障措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结合今年的特点,重点要做到八个“更加”。

  【孟玮】一是更加聚焦服务“六稳”。高度重视保障劳动密集型企业用电、外向型企业用电等重点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用电。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进一步压减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时间。

  二是更加注重以储保供。保证能源的稳定供应,提高供应弹性,非常重要的就是加强能源储备。要多措并举加强电力调峰机组建设,结合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探索建立顶峰机组交易运行机制。

  三是更加注重因需调峰。近年来,能源需求峰谷差越来越大,完全满足短时高峰用电将造成巨大浪费。因此,要通过需求侧管理措施,引导用户优化用能行为,落实有序用电管理要求,积极实施市场化需求响应。

  【孟玮】四是更加注重信用履约。能源产运需实践表明,中长期合同是实现上下游协同发展的有效措施,信用监管是合同履约的有力保障。要充分利用好中长期合同和信用监管两个手段,扩大中长期合同签约面,提高履约率。

  五是更加注重机制定价。重点是建立完善合理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实现价格平稳运行,引导上下游行业协同发展,实现供需双方共赢。

  六是更加注重转型升级。对煤炭领域,在巩固去产能成果的同时,有序释放优质先进产能。与此同时,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转型发展,支持各类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建设储能系统,统筹规划氢能开发布局。

  七是更加注重改革突破。近期,我委印发了《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全面放开经营性用户发用电计划。此外,还要全力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扎实推进增量配电试点落地实施。

  最后,要更加注重安全清洁。主要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加强网络攻击安全防范,促进能源清洁消纳。

  总之,通过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努力确保迎峰度夏期间能源供需平稳有序。 

      关键词:电力, 国家发改委,能源,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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