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综安全〔2016〕577号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十一”国庆节 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电投集团,中电建、中能建集团,三峡集团,神华集团,各有关单位:
2016年国庆节将至,为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本地区、本单位节日期间电力安全生产特点,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大范围停电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为和谐的节日氛围提供电力保障。
二、各单位要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电力事故。电网企业要加强电力调度和供用电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强化重要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监测,确保节日期间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确保人民生活用电需要和电力重要用户供电安全。发电企业要严格执行调度命令,认真做好燃料供应储备和设备维护检修,确保发电机组正常运行。
三、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加强联系沟通,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电力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按照规定快速响应,及时处置,减少损失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社会稳定。
四、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结合下半年电力安全监管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大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督促企业积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证节日期间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