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再出新招 拟推光伏电站竞价上网

2016-01-29 来源:上证报

  在严控路条,促进行业降成本、平价上网之后,能源局对光伏发电再出新招。
 
国家能源局近日下发《关于征求完善太阳能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指导意见的函》并征求意见,对不同类型的光伏电站分类管理,其中先进技术光伏发电基地年度规模单独设定,屋顶和地面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电站不设限,其他项目通过竞争方式配置,上网电价权重最大。
 
能源局指出,“部分地区出现了光伏电站项目配置混乱等问题,影响了太阳能发电产业健康发展,为了规范太阳能发电市场投资开发秩序,推进产业升级”,要求各省制定竞争性配置办法,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光伏电站项目资源,其中上网电价在竞争中权重不低于20%。规范市场秩序,确保有实力、有技术、有业绩的企业获得项目资源,促进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
 
其中,先进技术光伏发电基地单独下达年度建设规模。这与能源局此前提倡的“领跑者计划”一脉相承,主推技术升级和产业进步。
 
《意见》规定,先进基地可结合采煤沉陷区综合生态治理、设施农业、渔业养殖、废弃油田等综合利用以及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具备一定规模、场址相对集中、电力消纳条件好的条件。原则上以市为单位,规划容量不小于50万千瓦的光伏基地。建议单个光伏电站项目容量10万千瓦以上,至少不小于5万千瓦。
 
安信证券新能源研究员分析,此次征求意见的政策通过竞争的方式推动电价和成本下降,杜绝地方政府随意分配指标,挤出皮包公司和路条公司。利好规模化制造企业和低成本资金获取的开发商。
 
东方日升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裁王洪告诉上证报记者,市场化配置资源,能遏制中间过程倒卖路条现象,先进技术获得建设指标大方向是好的,整体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他同时建议,具体操作中,竞价应配合时间点设置,明确不同时间段的梯度上网电价,投资商由此确定招标梯度价格,防止电站资源获取后长时间不开工,造成资源浪费。
 
不过,也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竞价上网对下游行业冲击较大,特别是在光伏建设成本没有大幅下降的情况下,对企业造价控制能力、融资能力都是考验,以及在发电能力过剩背景下,限电加剧,导致出现变相竞价上网的风险。
 
“能源局标准定的更严,有利于技术进步和度电成本下降。”在隆基股份董事长李振国看来,单晶由于功率高,节省土地、多发电等优势,有利于开发商造价下降约25%,在电价补贴下降的大背景下有明显优势。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政策研究主管彭澎认为,新政“主要是规范地方分配指标的模式,落实奖惩机制。”
 
而像宁夏这样要企业配套投资的行为可能得不偿失。
 
宁夏1月5日印发《光伏园区电站项目资源配置指导意见》,要求企业要建光伏项目,须在配套产业投资30亿以上,包括产业、基础设施和现代农业等项目。能源局的最新政策明确拟定:禁止地方保护和不正当收费,不得将企业购买本地光伏电池等设备、建设配套产能作为竞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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