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力发电网讯,12月18日,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凉山州普格县则洛日风电项目核准内容调整的批复》
以下为原文内容:
关于凉山州普格县则洛日风电项目核准内容调整的批复
(川发改能源〔2023〕595号)
大唐凉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则洛日风电场项目设计变更的请示》(大唐凉山计〔2023〕61号)收悉。根据四川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出具的评审意见(川工咨成果〔2023〕437号),经研究,现将凉山州普格县则洛日风电项目(项目代码:2020-510000-44-02-463259)核准内容调整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凉山州普格县则洛日风电项目建设应按照技术评审意见,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实施。项目场址按照《凉山州普格县则洛日风电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13400-2023-00043号)调整。
除上述核准事项调整外,该项目其他核准事项仍按我委川发改能源〔2022〕103号文件核准的内容执行。未经同意,不得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其他内容进行调整或变更。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6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