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用新“唱法”把老歌唱得更响亮,很重要的一点是不能再唱靠行政命令手段过度干预的老调子,而是更多地靠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促进煤炭企业加快兼并重组和上下游深度融合发展,大幅提高煤矿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水平,实现煤炭行业转型升级,促进煤炭及相关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不久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的意见》,明确到2020年底,争取在全国形成若干个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亿吨级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
这不是我国首次就煤炭行业的兼并重组印发文件。早在2005年,国务院就印发了《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用3年到5年时间形成若干个亿吨级生产能力的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200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个部门发文,明确到2010年大中型煤矿产量比重达到75%左右。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通过兼并重组,全国煤矿企业数量特别是小煤矿数量明显减少,形成一批年产5000万吨以上的特大型煤矿企业集团”。
这些年来,我国在推动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兼并重组方面出台的政策举措不少,工作成效也实实在在,产业的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企业综合竞争力明显提升,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整体发展水平有效提升。
不过,煤炭产业的发展也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困境。比如,目前我国煤矿数量已从过去的几万处减少到7000处左右,但全行业相对落后产能仍然较多;尽管产能过剩严重,但每到需求旺季,“煤电顶牛”的现象就反复上演;不少煤炭企业已建成千万吨级的现代化矿井,但开采成本过高的煤矿同样大量存在,客观上推升了全社会的用能成本。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这是今后一个时期煤炭行业发展需要深刻领会和牢牢把握的根本指导思想。这意味着,煤炭产业今后的发展,是要做强而非求大,是要追求高质量发展而不再是规模扩张。
在这种趋势下,煤炭产业必须深入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实现煤炭供需动态平衡,有效抵御市场风险,提升煤炭行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其中,一个重要举措就是要推动企业的兼并重组。
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是一个老话题。不过,在《意见》里却对这首“老歌”提出了许多新“唱法”。比如,《意见》明确“推进中央专业煤炭企业重组其他涉煤中央企业所属煤矿,实现专业煤炭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这意味着要突出专业煤企的主体地位,发挥其优势;又比如,《意见》明确要推动上下游深度融合发展,并“支持煤炭、电力企业通过实施兼并重组,采取出资购买、控股参股等方式,积极发展煤电联营”,这可以很好地推动形成煤电双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破解“煤电顶牛”也就有了实实在在的抓手。
当然,要用这些新“唱法”把老歌唱得更响亮,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能再唱靠行政命令手段过度干预的老调子,不能再搞“拉郎配”,而是要更多地靠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促进煤炭企业加快兼并重组和上下游深度融合发展,大幅提高煤矿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水平,实现煤炭行业转型升级,促进煤炭及相关行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