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举行的中国光伏大会暨展览会光伏扶贫分论坛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孔涛博士介绍了光伏扶贫下一步实施要求,并称后续几批光伏扶贫项目是否会出现集中式电站,将视第一批电站的实践情况决定。
孔涛表示,光伏扶贫下一步实施方面的要求,首先要求各省区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扶贫部门做好扶贫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尽快落实建设条件,及时办理项目备案等手续。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尽快与项目对接,进行项目贷款审核,电网公司优先建设纳入最新批次的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计划。而项目投资主体要按照申报的实施方案开展建设,优先保障对贫困户的收益分配。
“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是第二批甚至第三、四批的光伏扶贫是怎么考虑的。”孔涛表示,目前对于村级电站,满足资金落实、具备电网接入条件的,基本就会放开规模。但是集中式电站涉及的面更多一些。未来扶贫项目是否有集中式电站,要看第一批300万千瓦电站建设的情况。这批项目建设以后,相关部门将组织检查政府出资是否落实,是不是按照资产收益扶贫的模式设计,有没有对应到贫困户等,要进行很详细的检查和评估。如果评估效果好的话,在下一批项目中继续考虑集中式电站的形式。如果评估效果不好,出现了倒卖项目的情况,甚至是贫困户没有拿到实际收益的情况,这种模式可能就往后再推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