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0月17日,粉煤灰分公司成功追回某国有企业2003年欠缴的粉煤灰销售款,标志着多经系统一年来的长期应收账款催缴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据了解,多经系统长期应收账款,主要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至2012年间多经系统各单位的对外债权,具有累计金额大、时间跨度长、涉及单位多等特点。该公司多经指导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多指协)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多经系统迅速启动长期应收账款催款工作,并尽快取得成效。
2016年10月份起,飞宏财务部牵头开展了原始凭证整理、管理制度起草、催款信息流通等大量基础性工作。由于时代相距久远,很多欠款单位进行了机构调整和工商变更,甚至部分企业都已经不复存在,催款工作困难重重。同时,由于该公司近年来没有进行过催款工作,也没有留下催缴书面凭证,所有陈欠账款均已超过诉讼时效,企业维权也举步维艰。
为确保催缴工作尽快取得成效,所有应收账款都一一落实了责任主体,实现了第一、二责任人和后续第一、二追缴责任人四级管理。各应收款项形成时的经办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款项的追缴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应的上一级管理人员或时任部门负责人作为追缴第二责任人,对款项的形成分别负管理责任或领导责任;根据款项性质或部门职责相关性指定后续第一追缴人;后续第一追缴人的部门负责人作为后续第二追缴人。根据该工作机制,多经系统各部门及中层管理人员都分配到了催款任务,第一、二责任人近几个月也按制度兑现了考核,但工作成效不理想,催款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基于这一情况,该公司总经理甘伏泉要求,将长期应收账款作为多经系统年内四大重点工作之一;该公司副总经理肖重德、总会计师黄光黎就从9月1日起重新调整催缴工作方案提出要求。催缴工作方案明确:一是根据长期应收账款的现状,区分为继续全力催缴收回、确定无法收回、以及根据款项成因及性质可作其它账处理等三类,集中精力催缴有收回可能的应收账款。二是对能够取得联系方式的欠款单位发放对账函,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采取补救措施,尽一切可能重新取得胜诉权。三是抽调涉及金额大、单位多的第一责任人专职追款,并要求各相关责任部门全面加强其工作成效的督促管理。四是建立长期应收账款月报、周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公司上下信息沟通,并以此督促各责任人持续加大催缴工作力度。
目前,该公司多经系统正在按照多指协的要求,将长期应收账款工作进行再次分解落实,逐一确定工作进度时间节点。多经系统各部门和各催款责任人均在积极推进长期应收账款催缴工作,力争取得新的突破。对于通过努力没有收回,且具有胜诉可能性的长期应收账款,在获得多指协批准后,计划启动法律维权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