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集团公司传来喜讯,国电福州发电有限公司喜获集团公司“2011—2015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自“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在集团公司和福建公司的指导下,福州公司严格按照普法规划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以服务企业经营发展为宗旨,以法治文化建设为
引领,认真制定并推进实施公司“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一是精心组织,不断夯实普法工作基础。公司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工作,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实施及组织协调、规划指导和考核验收。制定并下发了公司“六五”普法实施方案,明确分工,由法律事务归口部门具体实施,各相关协调配合的普法工作机制,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价机制,确保将普法规划落到实处。
二是丰富载体,多形式开展普法工作。公司抓住领导班子这个“关键少数”,发挥中层干部的“龙头”带动作用,推行领导干部任中学法、集体学法、带头讲法制度,先后定购并发放普法读本128册;邀请地方公检法人员现场讲法、到地方监狱参观接受再教育等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持续加强法律审核的“三项重点”工作,公司所有经济合同、三重一大事项、公司管理制度审核率达到100%。为增强普法效果,公司积极搭建网络并不断利用新媒体宣传优势扩大普法宣传辐射面,员工受教育累计达400余人次。同时,为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设置专项普法经费并逐年加大投入,普法形式日趋丰富。
三是严格落实,企业依法治企取得实效。结合公司制度建设,及时废止现有不适合工作却仍在使用的制度,对不尽完善的制度进行修订,同时对制度“立、改、废”做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优化管理流程,防范管理风险,同时对全公司经济合同进行实时审核,五年来累计审核合同近4000份。
通过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福州公司不断深化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法律管理工作体系,有效提升法律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为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工作提供坚强的支撑保障。(章鸿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