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发电公司两节严禁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作者:陈荔红 发布时间:2017-12-22   来源:中国电力网

随着今年元旦春节的日益临近,永安发电公司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员工在公务活动中严禁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清清白白过廉节。

永安公司明确,所称礼品是指受赠按价格折合人民币100元以上的物品;礼金是指现金、硬通货或支票、本票、汇票、存折、银行卡等可直接到银行变现的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是指股票、债券及购物卡券、健身娱乐卡券、餐饮卡券、交通票卡证等各种形式的消费性代金卡券。该公司规定,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员工在公务活动中,不得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对无法拒绝而接受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必须在15天内向公司纪检监审部申报、上交并登记。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进行登记后,由公司纪检监审部、总经理工作部、财务资产部等部门共同酌情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上反馈。并明确,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员工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隐瞒不报、申报不实或据为已有的,按非法所得处理;对以各种形式或名义索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的,按索贿处理。其所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按市场价格折合人民币,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员工,代表本单位和部门接受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应登记交公而未登记交公的,按照以上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本部门党政领导的责任。

      关键词: 永安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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