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永安发电公司针对冬季电煤采购高峰和临近春节的敏感时期,进一步加强电煤采购全过程风险防控,健全电煤采购管理机制,确保电煤采购过程运作合法、合规。
该公司依据《集团公司电煤采购管理监督检查标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燃料管理制度》、《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燃料核算办法》、《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电煤供应商管理办法》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推行燃料“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等规定,成立了以总经理、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电煤采购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电煤采购过程的管理体制、计划管理、价格管理、合同管理、调运管理、结算管理、阳光采购等方面进行专项的效能监察。并明确由燃料经营部按照“统一审批”模式,根据集团公司电煤采购管理监督检查标准进行自查整改,由纪检监审部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提出监察建议,督促燃料经营部落实整改。
该公司要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节前的电煤采购效能监察工作,明确专人负责,通过开展电煤采购效能监察工作,切实提高电煤采购全过程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