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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中国电力网发布时间:2022-12-20 14:24:40  作者:曾宪鹏

大唐华银张家界水电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曾宪鹏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重要体现。

  一、安全生产法学习体会

  《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公布施行,2009年和2014年进行了两次修正,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修改完善。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一)将“三管三必须”写入《安全生产法》

  新《安全生产法》增加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等表述,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形成闭环责任体系,真正做到安全生产有岗必有责,具体地说: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阐明安全生产不仅仅是应急管理部门的职责,行业主管部门负有所在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即除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外,其他的副职都要根据分管业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即抓生产的同时必须兼顾安全、抓好安全,否则出了事故,管生产的要担负责任。

  (二)进一步压实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及报告制度。新《安全生产法》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评估,严格落实分级管控措施,防止风险演变为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法》已经确立的重要制度,这次修改又补充增加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规定,目的是使生产经营单位在监管部门和本单位职工的双重监督之下,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到位。

  (三)新安法增加了违法行为的处罚范围

  新《安全生产法》增加了很多应予处罚的违法行为。比如,《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四)项,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第(八)项,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

  (四)新安法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生产经营单位出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新《安全生产法》扩大了处罚范围,涵盖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并且提高了罚款金额:

  一是出现事故对单位的罚款由原来的20万元至2000万元,提到30万元至1亿元,对主要负责人罚款由年收入的30%至80%,提到40%至100%;

  二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定职责的,也增加了罚款处罚,事故罚款可达年收入20%到50%。;

  三是生产经营单位被责令改正且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四是对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采取加大执法检查频次、暂停项目审批、上调有关保险费率、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并向社会公示。

  因此,在“三管三必须”与全员安全责任制的安全管理新格局下,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新《安全生产法》赋予的责任和义务,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树立学法用法、严格依法的思想,工作勤为先,万事平安首,时刻筑牢安全发展新理念,强化安全意识,对安全生产工作永不懈怠。

  二、如何当好第一责任人

  安全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稳定,是一切工作的基础,更是涉及员工生命安全的大事,如果失去了安全也就失去了保障,请大家一定要牢记“每个人都是自己岗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我们每个人都要关注安全、珍爱生命、远离事故,一切工作都要以保证安全为前提,始终牢记安全生产这一“国之大者”。对于如何当好第一责任人,我谈以下几点体会和建议:

  (一)心存敬畏,安全第一

  有资料显示,90%的事故都是由于人自身存在侥幸心理,安全措施未做到位造成的伤亡、伤害事故;安全生产要做到百分百,除了掌握必要的安全工作规程、操作规程等,还必须做到专心,工作时不能三心二意,必须把注意力集中起来,以防粗心造成安全事故;现场作业要心存敬畏,严格执行标准,管理人员不违章指挥,作业人员不违章操作,把安全牢记在心,养成“一停二想三作业”的工作习惯。

  (二)履职尽责,警钟长鸣

  集团公司印发了《全员安全责任制管理办法》,公司也下发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我们每个人都要知晓本岗位的安全职责,以本人为例,作为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3个岗位分别有24项、14项、13项安全职责,牢记这么多职责肯定有困难,这需要我们在工作之余反复温习,常学常新,对照职责认真开展工作,经常检视自己履职尽责不足之处。

  (三)健全机制,预防风险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作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的重要抓手。对照集团公司、华银公司关于双重预防机制的管理制度,每个岗位都要规范现场作业风险辨识,认真对照高处坠落、触电、动火、机械伤害、有限空间、电气误操作、外包外委等高风险作业分析和控制措施,落实斩断事故链条的硬措施,切实防范风险。

  (四)关口前移,做实生产任务日计划

  坚持“一次性把事情做好”理念,以“任务驱动、超前策划、周密组织、层层把关”为原则,检修维护和运行操作分级分类、做到“七个可行”,实现工作负责人、协同配合人员、部门管理人员、生产分管领导等全员参与,各层级岗位人员按职责分工依次履行好工作策划、安全方案编制、人员工具和两票准备、沟通协调、任务审批、安全监督等职责,逐级负责,既保障安全、落实责任,又提高效率、保证质量。

  (五)服从指挥,统一调度

  打仗如果没有运筹帷幄、没有各兵种、各单位协调配合,就会输掉战争。电力工作也如此,没有安全生产措施、没有严格的调度指挥,不服从指挥,就很可能造成自伤、误伤事故,甚至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同时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因此电力工作就要像军队一样,纪律严明,指挥到位,保证安全工作的统一性,做到“四不伤害”,特别是各级生产管理人员要谨记“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六)牢记教训,提升能力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要经常性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日活动,把他人的事故当做身边的事故对待,各岗位人员都要引以为戒,谈事故教训、谈防范措施,提高安全意识,持续不断规范自身行为习惯,完善现场作业条件,降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我们还要经常性开展应急预案实战演练,让每个岗位、每名人员熟悉自己在应急处置中应担负的职责和从事的工作,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安全警句千万条,安全生产第一条!其实,安全并不难,关键在于责任心。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如果真正做到在岗必尽职,尽职必尽责,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用安全的行为规范来提高自己的安全素质,则无论我们身在什么岗位,都能做到把风险降到最低,把隐患全面消除,把事故坚决遏制,如此,企业的安全就会有保障,职工的幸福就会有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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