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国家能源集团龙源电力辽宁公司与辽中区人民政府签署40万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秉承“互惠互利、相互信任、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要求,通过资源共享、深度合作、健康发展,共同推进辽宁省新能源光伏事业,共创合作双赢的全新局面。辽中区委、区政府支持辽宁公司在区域内尽快开展项目开发与建设;辽宁公司将积极在区内牛业养殖基地屋顶、渔业养殖区域开展前期工作,努力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并以本次战略合作为起点,携手在更广领域、更多地区实现共赢发展。
此次签约,标志着该公司成功进入辽宁省光伏发电市场,通过“屋顶光伏”“渔光互补”模式为省内各区域新能源发展做出了新示范。同时,也为辽宁公司“十四五”期间新能源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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