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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集团公司召开党组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

集团公司总部发布时间:2021-11-08 09:06:37

              

       本网讯    11月2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召开党组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传达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办国办及国资委关于审计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的相关要求,研究部署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安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评估工作。

  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审计委员会主任邹磊主持会议并讲话,集团公司党组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审计委员会副主任寇伟,集团公司党组副书记、董事时家林,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刘广迎,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审计委员会副主任王瑛,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曲波,集团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审计委员会副主任陶云鹏参加会议。

  邹磊在讲话中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新修改的审计法、中办国办及国资委的相关文件要求,不断深化对新时期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着力“防未病”,突出“治已病”,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邹磊强调,要针对问题抓整改,多措并举推动审计整改在落地见效上精准发力,进一步推动国家审计发现问题的彻底整改,加强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对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分类施策落实整改。

  邹磊指出,要推动规范审计整改工作,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健全审计整改的责任机制,落实好被审计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整改责任;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制度体系,促进审计整改工作规范化;不断提升审计成果运用水平,不走形式、立足长效;加强追责问责工作,对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问题及未按规定落实整改的要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邹磊要求,要认真组织做好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评估,抓好质量评估的规范化工作,及时解决预评估发现的问题,促进提升集团公司审计质量和管理水平。

      集团公司党组审计委员会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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