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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21-03-29 00:00:00

  3月26日,国家电投党组书记、董事长钱智民主持召开集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国家电投董事江毅、卢纯、祖斌、朱鸿杰、刘德恒、杨清廷、聂晓夫,职工董事李厚新9人出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徐树彪为国家电投副总经理的议案和解聘王树东国家电投副总经理职务等经理层人事任免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电投2021年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议案。会议指出,国家电投作为国资委首批实行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的9家央企之一,能够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工资管理的基本政策和国资委关于2021年工资总额预算工作的具体要求,积极落实董事会职权,特别是薪酬分配权按照“效益决定、效率调节、水平调控”原则首次实施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实现了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改革的平稳起步。未来要继续按照国家政策和国资委管理要求,结合企业发展实际,持续完善工资薪酬分配办法,真正发挥激励和促进作用,不断提升员工的幸福感与凝聚力,助推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电投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制度及2020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会议认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制度是国家电投积极贯彻落实国资委8号文件有关要求的具体举措,制度结合企业实际,业务范围与定位明晰,且严守套期保值原则,将有效保障集团公司建立“严格管控、规范操作、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业务监管体系。会议指出,2020年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系统完整地反映了全年内控工作开展情况,会议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集团内控体系对风险的识别、认知、评估与化解机制,抓好“四重”,即重点领域、重点业务、重点企业、重大风险,持续提升内控体系的有效性,不断加强国家电投的内控体系建设水平。

  会议还听取了子企业股权划转事宜、董事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及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行权情况的汇报。

  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公司治理处三级调研员郭欣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董事会工作局)二处干部唐继和;集团公司总会计师陈西,总法律顾问吴姜宏,总审计师梁玉丰,国家电投法人治理部(董事会办公室)、人资部、计财部、法商部相关负责同志,专职董事代表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杜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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