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网讯 为了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依据上级有关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天津电建近日修订完善了该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与追究办法》。
本次修订编制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与追究办法》,是结合新形势、新情况,对适用范围、考核机构、考核内容、方式与程序、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相关内容进行了重新调整。在管理职责划分上,本次修订的制度明确了“重要工作垂直管理、日常工作分级负责”的原则,即:总部负责对总部各部门和直属单位的考核,各工程公司负责对所属项目的考核。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与追究工作,要求各级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统筹谋划、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纪律建设,严明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注重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强化宣传教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筑牢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决惩治腐败,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检查考核;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严格履行领导责任,带头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组织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任务;主动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加强教育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及时发现、报告、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支持查办案件,督办案件处理;带头廉洁自律,当好廉洁从业表率。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考核内容:落实“一岗双责”,专题研究和部署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工作指导,督促检查落实;加强分管范围内的干部教育和监督管理;带头遵纪守法,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同时,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好监督责任,纪委委员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全面落实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