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风电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招聘公告
一、公司简介
德昌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是大型国有中央企业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建,A股代码:601669)的成员企业之一,是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26日,注册地在四川省凉山州德昌县,注册资本四千八百万元人民币,目前公司主要致力于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以及相关服务。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目前主要致力于风电、水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截至2015年底,已形成了“风、水、光、”全面发展的多元化局面,资产总额达到113亿元,在岗职工总数近400人,控股子公司达到20家,已在河北、甘肃、湖南、云南、贵州、四川等省全资或控股开发多个水电、风电项目。投产发电项目18个,装机规模118万千瓦,现已发展成为“资产超百亿元、投产超百万千瓦”的国内中等发电企业,成功跻身2015年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位列第446位。
德昌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四川、重庆、西藏等省份风电、光伏等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电站投产后的生产运营管理,目前,公司总资产约15亿元,已投产(一至五期项目)风电装机容量20余万kW;已规划山地风电场总装机规模61.6万kW,其中山地风电场一、二项目(装机20余万kW)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预计2016年8月核准开工建设;储备资源四川甘孜州风电资源项目约10余万kW、西藏日喀则风电资源项目20余万kW。公司产业规模不断拓展,保持着健康持续平稳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根据公司管理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管理、电厂运行维护相关专业人员3名。
1. 任职基本条件:
(一) 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敬业爱岗,勤勉尽责。
(三)具有较强的执行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有胜任岗位工作的专业知识、文化水平和工作技能,有全局观念,服从分配,听从指挥。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作风形象,遵纪守法,廉洁从业。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六)具备吃苦耐劳良好品质,能长期在风电场工作。
2.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下表)
任职 部门 | 职责范围 | 职务 岗位 | 招聘 人数 | 任职条件 |
工程建设部 | 负责公司在建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等管理工作。 | 工程管理岗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担任助理级职称5年及以上,或从事相关管理工作累计10年。熟悉国家风电、光伏工程建设管理,具有风电、光伏工程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熟悉EPC等项目管理模式和招投标业务流程,具有风电、光伏项目管理相关经验和现场工作经验。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招标师或安全工程师资格者优先。 |
生产部 | 负责风电场电力安全生产运行;风机及设备巡视检查、检修、维护、消缺工作。 | 运行维护岗 | 2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电气、通信、机械等发电相关专业,有较强的动手能力,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工作细致认真,谨慎细心,责任心强。中共党员、优秀毕业生、拥有计算机相关证书、四、六级证书者优先考虑。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聘人员请按照附件“德昌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严格按格式要求填写(2016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可自行制作简历),并附身份证、学历学位等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能反映本人面貌的近期2寸彩色照片等相关材料扫描件(面试答辩时需交验原件)。
2.公司不接受不符合规定格式的简历。
3.接收报名表方式:应聘人员将电子报名表(附照片)及相关应聘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315719058@qq.com
4.报名联系人及电话:钟供芝 0834-3359218
5.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8月20日
(二)资格审查
公司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简历、工作业绩或在校期间表现等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查,确定面试答辩人选。
(三)笔试与面试
通知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答辩,就有关专业知识、本人经历、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成绩单、毕业生推荐表等资料。笔试与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确定后的最终人选将进入体检程序,须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经录用的人员体检费用由公司报销)。体检合格者,公司将正式通知办理录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限。对试用期不合格的,公司有权予以辞退。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的将聘为公司正式员工。
(五)薪酬福利
工资:正式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正式职工工资。
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免费食宿、交通通讯等其他补贴。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面试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面试答辩资格。
2. 应聘人员应对提供证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 经录用的最终人选,应在报到一个月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公司指定托管单位。在试用期满,未将人事档案转入我公司指定托管单位者,解除劳动合同。无档案和档案不被档案管理机构接收的,不予录用。
(七)公司对应聘人员所提交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不对外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