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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地电“九个督促、四个严格”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中国电力网发布时间:2021-01-19 00:00:00

  近日,陕西地电集团纪委制定印发《关于纪检监察机构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要求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充分认识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性,立足职能职责,做到“九个督促、四个严格”,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九督促”:一是督促各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重大政治责任。二是督促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三是督促各级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教育防范,切实把“责任铭记心中,标准贯穿始终”。四是督促责任落实。要求各级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五是督促问题整改。认真研判本单位安全生产面临的突出问题,拿出解决问题的有力举措,切实强化整改。六是督促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隐患排查要求,有效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七是督促认真汲取教训、以案促改。结合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完善制度建设、提升监管水平。八是督促及时发现问题、扎实整改。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发挥“探头”作用,强化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九是督促不断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对有关安全生产制度不落实、管理、监督机制不完善、标准体系不坚持、安全准入制度不严格等机制制度方面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出监察建议。

  “四严格”:一是严格开展调查问责。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置和追责问责工作,查清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失职渎职问题、工作人员涉嫌腐败问题,查清在事故报告、善后处置和事故调查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清事故中存在的思想麻痹、作风漂浮、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二是严格区分责任。准确判断领导班子和业务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责任,认真区分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三是严格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不断提升监督实效。四是严格落实统计上报制度。及时报告有关安全问题的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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